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我,我如果不想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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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8-05
您好
如果说你们是通过诉讼离婚
你好
法院是通过判决书判给您了,您这边是必须要抚养的,当然如果说对方想要孩子的抚养权的话,但是没有争夺到的话,您是可以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约定给对方的
现在是对方不想要孩子,起诉离婚,我是被告
都是再婚,原告男有个女孩抚养权在身,我也是再婚,之前孩子归男方抚养权
如果您双方都不想要孩子的话,法院一定会考虑判给其中一个人的,因为孩子的抚养权只能够使给父母双方中的一个
然后的话,孩子的年龄是多大了?如果孩子的年龄比较小的话,特别是三岁以下,那这边基本上都是判给母亲为主的
我没有职业,没有储蓄,原告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体经营
4周岁,还未入园
这个对于孩子来说的话,主要还是参考一下年龄,以及是否能够周全的抚养
如果说是四岁的孩子的话,确实是会更考虑判给母亲的
我还没有房屋居住
然后男方这边要出抚养费,也就是他收入的20%到30%左右的
这个不是说您的条件不好就可以放弃的,这个是法律规定的
如果您这边确实是认为自己抚养起来非常困难的话,您可以考虑一下和男方协商一下,就是您出抚养费,然后让他来抚养
毕竟他已经抚养了一个孩子了,也是比较有经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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