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帮B公司代付货款,该怎么在会上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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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你好!亲!
A公司帮B公司代付货款,在会上的表述如下:
A公司作为代收代付公司,其收与付都是通过往来核算的。从最终的角度来看,A公司的应收应等于应付,也就是总的平衡。
目前,A公司的应付账款挂着C公司的款项。支付时,记账为:借:应付账款;贷:银行存款。
A公司的应收账款挂着B公司的款项。收款时,记账为: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这样可以平账。
为了更好地处理上述情况,建议使用一个往来科目。例如,当A公司向C公司付款时,需要向B公司收款。记账为:借:应收账款-B公司;贷:银行存款。
当收到B公司的款项时,记账为: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B公司。
用于做账的凭证有:一是代付的委托书;二是相关的其它单据。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12-29
A公司帮B公司代付货款,该怎么在会上表述
你好! 关于A公司帮B公司代付货款的问题,以下是相关表述建议: A公司作为代收代付公司,其收与付均通过往来核算处理。从最终角度来看,A公司的应收应等于应付,以维持总的平衡。当前,A公司的应付账款中存在C公司的款项。在支付时,应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同时,A公司的应收账款中存在B公司的款项。在收款时,应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B公司 为了简化处理,建议使用一个往来科目。例如,当A公司向C公司付款并从B公司收款时: 借:应收账款-B公司 贷:银行存款 在收到B公司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B公司 为了进行账务处理,需要以下凭证:一是代付的委托书,二是相关其他单据。
# 会计基本假设 会计基本假设有四个,分别是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如果没有这些假设,那么我们的会计记账就无从说起。 ## 一、会计主体 会计主体,是指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空间范围。即“会计主体假设”回答了“你是为谁记账的问题”。当A公司为B公司代付一笔货款时,站在A公司的立场,会形成一笔对B公司的债权,是一笔应收款。而站在B公司的立场,却形成一笔对A公司的债务,是一笔应付款。所以应收还是应付,是要看站在哪一方。企业提现的分录是借:库存现金,贷:银行存款吗?仍然要先确定会计主体,对于企业来说是正确的分录,而对于银行来说,应借:吸收存款,贷:库存现金。所以会计主体假设确认是空间范围。在注会的考试中,还有另一个重要的考点,即会计主体不同于法律主体。一般来说,法律主体是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其原因是公司在工商成立后即形成了法律主体通常需要通过日常经营活动来企业发展,所以法律主体一般是会计主体。而如果企业内部某项业务需要单独核算的话也会构成会计主体,但它不是法律主体。 ## 二、持续经营 持续经营,是指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企业将会按当前的规模和状态继续经营下去,不会停业也不会大规模削减业务。企业有了持续经营的假设才能确认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才有意义。虽然未来是不确定,但是企业可以评估自己持续经营能力,如果评估后持续经营假设不成立,则需要改用其他假设基础编制财务报表,例如清算基础。小编说那么多,是希望在注会考试中当您看到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时能想到运用的是持续经营假设。 ## 三、会计分期 会计分期,是指将一个企业持续经营活动期间划分为若干连续的、长短相同的期间。如果企业没有会计分期,企业只有到注销关门才能反映其经营状况,为此将企业持续经营期间人为分为来连续、长短相同期间,通过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告使其企业可以前后会计期间对经营成果以及在不同企业同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的比较。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年度是指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即从1月1日至12月31日,而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报告期间,例如半年度、季度、月度。我们试想如果没有会计分期假设,就不存在本期和下期,也不存在“权责发生制和现金收付实现制”,更不存在定期财务报告的概念了。 ## 四、货币计量 货币计量,是指会计主体在财务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以货币计量,反映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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