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要扣个人所得税吗

陈友联
2022-12-02 · 经济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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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工资不稳定的,根据年综合收入来确定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年综合收入超过6万元的,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在计税中,个人的保险或养老支出、子女教育支出等等支出是可以抵扣个税的。
一、个人所得税抵税标准
个人所得税退税标准是因人而异的,需要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计算。
申请退税的常见情形主要有七项:
1、上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上年度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
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哪些
个税专项扣除有:
1、子女教育。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2、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
3、大病医疗。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4、住房贷款利息。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5、住房租金。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可以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6、赡养老人。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7、婴幼儿照护。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在计算缴纳个税前按照每名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具体扣除方式上,既可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选择由夫妻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若监护人不是父母,也可以按这一政策规定扣除。
一、个税专项扣除申报方式有两种选择:
1、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由单位按月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申报,可以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优惠政策;
2、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不由单位申报专项附加扣除,次年3-6月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自行办理,延迟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优惠。
二、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缴纳比例:
1、综合所得,如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2、经营所得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3、比例税率。对个人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综上所述,个税专项扣除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纳税人可在申报纳税时按规定标准在取得工资、劳务报酬时予以税前扣除。
三、个人所得税的修改内容有哪些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提请27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这是我国个税制度由分类税制向综合税制的转变,即对一部分所得项目予以加总,实行按年汇总计算纳税,对其他所得项目则实行分类征收。
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拟上调至每月5000元,拟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收入综合计税,首次引入专项附加扣除概念,这一概念的引入,将为个税缴纳贴上个性化标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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