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朋友喝酒我中途回家了,他们还在继续喝,笫二天才知道其中一个人把另一个人给杀了,我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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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没有责任的,因为当时三个人在一起时,没有矛盾,是你走了之后,他们喝酒过程中或者因为其他原因而产生纠纷从而导致一人死亡,而这时你已经不在现场了。后续可能警察会邀请配合调查。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9-28
跟朋友喝酒我中途回家了,他们还在继续喝,笫二天才知道其中一个人把另一个人给杀了,我有责任吗?
您好,是没有责任的,因为当时三个人在一起时,没有矛盾,是你走了之后,他们喝酒过程中或者因为其他原因而产生纠纷从而导致一人死亡,而这时你已经不在现场了。后续可能警察会邀请配合调查。
我需要给赔偿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情节严重的犯故意杀人罪犯故意杀人罪的,情节严重的常见的情形有:1、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2、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3、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4、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二)情节较轻的犯故意杀人罪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2)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3)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5、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
你知道他们之间有纠纷或者仇恨吗?
或者有插手过两人之间的事吗,知情吗?出谋划策,或者说过刺激那个人导致那个人杀了对方。
他们之间是情感问题
毫不知情的情况的话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警察还是会约谈的,做笔录。
情感问题的话,如果在致人死亡时你不在现场,没有联系参与案件本身,是没有责任的。
如果是有关联的话,要看警察调查得出的结果才能判定是否需要赔偿,没有参与两人之间的问题,只要警察传唤时做好配合就好了,不用有心理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