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车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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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动车登记、转让注销登记转让申请表》。
2、身份证。卖方出示车主身份证,以证明车主的合法公民身份;买方还需要出示身份证来证明其合法公民身份;如果买方是外国人,但想在当地拍照,则汪纯需要在有指陵谈效期内出示暂住证(居住证)。
3、车辆登记证。车辆登记证相当于车辆的身份证,是车辆所有权的法律证明。它记录了车辆的相关情况。在二手车转让和许可的过程中,这是非常重要的。卖方需要出示车辆登记证才能显示车辆的所有权。如果卖方因各种原因不出示车辆登记证,则买方必须保持警惕,因为车辆很可能是非法盗窃的黑色车辆。
4、车辆驾驶证。车辆驾驶证是允许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法定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机动车交通安全法也需要出示原件和公章。
6、二手车买卖机构还需要注意原件和公章。二手车买卖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唯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九条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2、身份证。卖方出示车主身份证,以证明车主的合法公民身份;买方还需要出示身份证来证明其合法公民身份;如果买方是外国人,但想在当地拍照,则汪纯需要在有指陵谈效期内出示暂住证(居住证)。
3、车辆登记证。车辆登记证相当于车辆的身份证,是车辆所有权的法律证明。它记录了车辆的相关情况。在二手车转让和许可的过程中,这是非常重要的。卖方需要出示车辆登记证才能显示车辆的所有权。如果卖方因各种原因不出示车辆登记证,则买方必须保持警惕,因为车辆很可能是非法盗窃的黑色车辆。
4、车辆驾驶证。车辆驾驶证是允许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法定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机动车交通安全法也需要出示原件和公章。
6、二手车买卖机构还需要注意原件和公章。二手车买卖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唯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九条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