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撤三”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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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已经注册了的优质商标
连续三年没有使用
很有可能会被其他人申请撤销并进行再注册
比如说有人申请特朗普总统女儿伊万卡的商标
但因三年没用便被撤销了
再比如注册京东商标的某公司
也因三年没用被撤销了使用权
也是,当你不用于市场时
商标资源就要转换
所以商标法才有了“撤三”的规定
其明确规定
“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
今天呢,律师和大家说说
如何规避商标的撤三风险
1
“撤三答辩通知书”是直接寄给商标权利人的,所以时时关注你的商标注册地址是否是你可以收到这样重要文件的,否则没有收到法律文书,也没有看到“送达公告”就会错过了法定答辩期,你的商标将消亡甚至变成别人的商标你还不自知!
2
商标注册以后,你是否使用了,是否规范使用了,是否保留好使用证据了!这个是很多快速发展的企业所面临的共同问题,常常证据到用时方恨少!以下是律师整理好的。
(1)
发票
发票是商家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时开具的收款凭证。因此,它可以有效地证明注册商标的使用情况。
商家应填写并定期保留写有注册商标全称的发票,为商标的使用保留证据。另外,相对于以手工方式开具的发票,机打发票更具有证明力。
(2)
合同或协议
虽然合同具有很强的证明能力,但是很多在签订的时候看似严谨的条款,却对于商标的内容没有提及或标识不太明显,影响了合同的证明效果。特别是一些服务协议,根本就没有写明商标的事项,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因此,在签订合同或协议的时候,一定要明确标注商标的具体内容(如名称和注册号等),为商标的使用留下有效证据。
(3)
广告宣传
广告是企业对外宣传的重要方式,商标的标识大多都会出现在广告中,是一种很好的证据材料。然而,由于一定的局限性,电视、电台的广告不能提供具体的发布时间,难以作为直接证据。
所以,可以在报纸、杂志以及各种博览会、交易会留下平面的文字或图片的宣传信息。
(4)
产品包装
产品包装包括商品包装物、服务用品包装物或容器等。
包装如果没有印制生产日期的话,很难作为具体时间内的商标使用证据,因此还需要其它佐证。
(5)
产品检验报告
由质量监督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等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一般都会有商标的信息和时间的标注,这也是一种很好的商标使用证据。
(6)
商标印制证明材料
商标印制的证明材料也是证明商标使用的证据之一。然而,很多商家只能提供商标的实物,却无法提供印制的具体时间,因此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予以采信。
可以选择信誉好、经营范围包括“商标标识印制”的印刷公司代为印制商标产品,印刷公司开具的正规发票或订立的合同都是商标使用的有力证据。
3
现在因为商标注册时间长,不确定因素多,加之企业经营需要,慢慢出现了“防御性商标”、“储备商标”,品牌更换升级以后的“历时遗留商标”等等,这些都是会成为“撤三”的牺牲品。所以也应及时补充注册。
4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由不可抗力、政府政策性限制、破产清算等原因导致的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属于“有正当理由”,不予撤销该商标。如因药品上市审批等原因导致某药品注册商标连续三年没有使用,则属于“有正当理由”,不会因为“撤三”条款而被撤销。如果商标暂时停止使用是因为地震、国家政策等原因,是可以视为“不使用的正当理由”,商标会被免除撤销困扰,前提是你要保留好这些证据,否则就会有理说不清,因为你不知道“撤三”什么时候会来,你的商标什么时候会正常使用!
《商标法》关于“商标撤三”的规定
目的在于激活商标资源
清理闲置商标
只有在商业活动中公开真实
使用了注册商标
且使
连续三年没有使用
很有可能会被其他人申请撤销并进行再注册
比如说有人申请特朗普总统女儿伊万卡的商标
但因三年没用便被撤销了
再比如注册京东商标的某公司
也因三年没用被撤销了使用权
也是,当你不用于市场时
商标资源就要转换
所以商标法才有了“撤三”的规定
其明确规定
“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
今天呢,律师和大家说说
如何规避商标的撤三风险
1
“撤三答辩通知书”是直接寄给商标权利人的,所以时时关注你的商标注册地址是否是你可以收到这样重要文件的,否则没有收到法律文书,也没有看到“送达公告”就会错过了法定答辩期,你的商标将消亡甚至变成别人的商标你还不自知!
2
商标注册以后,你是否使用了,是否规范使用了,是否保留好使用证据了!这个是很多快速发展的企业所面临的共同问题,常常证据到用时方恨少!以下是律师整理好的。
(1)
发票
发票是商家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时开具的收款凭证。因此,它可以有效地证明注册商标的使用情况。
商家应填写并定期保留写有注册商标全称的发票,为商标的使用保留证据。另外,相对于以手工方式开具的发票,机打发票更具有证明力。
(2)
合同或协议
虽然合同具有很强的证明能力,但是很多在签订的时候看似严谨的条款,却对于商标的内容没有提及或标识不太明显,影响了合同的证明效果。特别是一些服务协议,根本就没有写明商标的事项,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因此,在签订合同或协议的时候,一定要明确标注商标的具体内容(如名称和注册号等),为商标的使用留下有效证据。
(3)
广告宣传
广告是企业对外宣传的重要方式,商标的标识大多都会出现在广告中,是一种很好的证据材料。然而,由于一定的局限性,电视、电台的广告不能提供具体的发布时间,难以作为直接证据。
所以,可以在报纸、杂志以及各种博览会、交易会留下平面的文字或图片的宣传信息。
(4)
产品包装
产品包装包括商品包装物、服务用品包装物或容器等。
包装如果没有印制生产日期的话,很难作为具体时间内的商标使用证据,因此还需要其它佐证。
(5)
产品检验报告
由质量监督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等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一般都会有商标的信息和时间的标注,这也是一种很好的商标使用证据。
(6)
商标印制证明材料
商标印制的证明材料也是证明商标使用的证据之一。然而,很多商家只能提供商标的实物,却无法提供印制的具体时间,因此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予以采信。
可以选择信誉好、经营范围包括“商标标识印制”的印刷公司代为印制商标产品,印刷公司开具的正规发票或订立的合同都是商标使用的有力证据。
3
现在因为商标注册时间长,不确定因素多,加之企业经营需要,慢慢出现了“防御性商标”、“储备商标”,品牌更换升级以后的“历时遗留商标”等等,这些都是会成为“撤三”的牺牲品。所以也应及时补充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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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由不可抗力、政府政策性限制、破产清算等原因导致的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属于“有正当理由”,不予撤销该商标。如因药品上市审批等原因导致某药品注册商标连续三年没有使用,则属于“有正当理由”,不会因为“撤三”条款而被撤销。如果商标暂时停止使用是因为地震、国家政策等原因,是可以视为“不使用的正当理由”,商标会被免除撤销困扰,前提是你要保留好这些证据,否则就会有理说不清,因为你不知道“撤三”什么时候会来,你的商标什么时候会正常使用!
《商标法》关于“商标撤三”的规定
目的在于激活商标资源
清理闲置商标
只有在商业活动中公开真实
使用了注册商标
且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