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应履行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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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手续。 审批手续根据不同的动火登记而有所不同,具体如下:,1.一级动火须办理的手续: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审批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安全部门及建设单位消防管理部门审查、审批后方可动火;重要项目的动火应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2.二级动火须办理的手续(申请人应在四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三天,期满应重新申请):由所在工地项目部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审批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动火。3.三级动火须办理的手续(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后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后应重新申请):由作业班组填写动火申请审批表;经所在工地项目部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4.动火审批表为各级共用的动火审批表格。要求填写审批事由要明确防火等级、工程及部位位置、措施及方案等内容。审批双方必须盖章或签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