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指头1—10级伤残鉴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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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手指头1-10级伤残鉴定标准通常是根据伤残程度对应的功能障碍程度进行划分的,具体如下:1级:指尖遗失或腹面损伤,无法作精细动作,但不影响工作、生活需要;2级:指尖严重损伤或近端短截,无法作精细动作,影响但不妨碍工作、生活需要;3级:远端短截或中节、近节失去活动,不影响大拇指对食指的夹持,能轻微托举轻物,做轻微工作;4级:近、远节失去活动,大拇指不能对食指进行夹持,手部工作严重受影响;5级:整根手指失去活动,不能参与手部工作;6级:双手指失去活动。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06-14
手指头1—10级伤残鉴定标准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手指头1-10级伤残鉴定标准通常是根据伤残程度对应的功能障碍程度进行划分的,具体如下:1级:指尖遗失或腹面损伤,无法作精细动作,但不影响工作、生活需要;2级:指尖严重损伤或近端短截,无法作精细动作,影响但不妨碍工作、生活需要;3级:远端短截或中节、近节失去活动,不影响大拇指对食指的夹持,能轻微托举轻物,做轻微工作;4级:近、远节失去活动,大拇指不能对食指进行夹持,手部工作严重受影响;5级:整根手指失去活动,不能参与手部工作;6级:双手指失去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