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与住宅同属一个开发商,同一个小区,可以分别用两个物业管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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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般来说的话,是必须要分设的,或是在同一业委会下分设商业与住宅两个分部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6-13
商场与住宅同属一个开发商,同一个小区,可以分别用两个物业管理吗
您好,我是百度咨询的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
请问,商业区和住宅区同是一个开发商,能分别成立业委会吗?
这个是可以的
毕竟两个区设的用途是不同的
商业和住宅从法律角度来说是两个性质的产业,然后这两个产业所管辖和服务的内容都是不同的
所以如果要便于管理的话,请务必是分设两个业委会,进行分别管理,这样才能最大最周全的为所有业主进行服务
但为什么住建委说不可以,说因为他属同一家开发商,说业委会只能合并,这种说法对吗?
一般来说的话,是必须要分设的,或是在同一业委会下分设商业与住宅两个分部
这两个地块是相邻的吗
我们要怎么反驳他
是的
我们要怎么反驳他
您稍等
我打字给您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一个开发商开发的一个小区,只能有一个物业管理企业存在,如果是相邻的话,通常是要看住建委那边的安排。
您遭遇的情况,估计是住建委为了便于管理,所以就想说的是给划到一起
您这边如果要反驳
只能是从:物业费收取、商区和住区的管理区别还有管理安排不同来进行反驳的
如果实在不行就只能是说一个物业下分设两个部门进行管理的
哦,如果我们不想请物业,我们自己成立业委会,自己管理行吗?
这个是可以的
但是有限制哦
物业管理条例里是有说过:如果有较大的业主提出的特约服务,可以由他自己聘请物业公司,这是操作中不可避免的。也有物业公司将单项作业如保安、保洁、绿化分包给物业公司的,但是不能全部承包给第三方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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