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政策放开了之前,公务员超生的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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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8-05
根据我国“法不溯及既往”的一般规则,法律只适用于它施行后,而不适用于它施行前所发生的事项。基于此原则,对“全面两孩”实施前,也就是2016年1月1日前违法生育的子女,已经依法处理的,要维持处理决定,尚未处理或处理不到位的,由各地人大制定具体办法来依法处理。这意味着,对于2016年1月1日前“超生”的家庭,已经接受“超生罚款”等处罚的,罚款不会退回,处罚也不会撤销,对于还没有处理的,则根据国务院的办法,由各地人大来制定具体的征收对象、数额等规定。
你好
您这个问题还是需要进行处罚的
我跟我爱人是二婚,他是老师!是因为我之前有两孩子,跟他后又生一女儿,现在有人举报了,我们会受什么样的惩罚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规定,公务员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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