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中介签的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展开全部
我国法律规定,对于中介签购房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般通过中介买房,会有两个合同,买卖居间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主体是买方、卖方以及中介的据检方。房屋买卖合同当中约定,买卖的双方如果谁违反了约定,那么谁就需要负违约的责任,违约责任合同条款里面都是有相关的规定的。
一、购买二手房不办理过户有没有风险
购买二手房不办理过户过户不及时有以下风险:
1、一房二卖。根据法律规定,在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时,并不是谁的合同先签订房屋就归谁所有,谁先占有房屋就归谁所有,而是过户到手才算是谁的。
2、违约风险。过户不及时的房屋产权归原业主,容易受房价变动影响,导致合同毁约。卖方利润驱动,负面交易,不与购房者和中介机构合作;
拖延处理网络签字,转账等过程,原业主可能宁可赔违约金也不办理过户,业主赔偿的违约金远不足房价的涨幅,那损失非常大。
3、卖家经济问题。在合同存续期间,如果卖家有经济问题或存在债务问题,不排除他会拿着房屋的产权证去抵押贷款的可能。
如果到了约定过户的时间,贷款仍然没有还清,房屋还在抵押,就无法过户。
4、产权人死亡。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交易合同之后,如果卖家过世,就必须要先办理房屋继承登记,再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
在此过程中,不排除有的继承人坐地起价,买家不得不忍受额外的支出以及烦琐的公证、过户手续。
二、房屋买卖过户流程
房屋过户流程如下:
1、议价:买卖双方先共同商量房屋的价格,或者在中介的居间下,对房屋进行议价。2、付订金:若买房同意以议价的价格购买房屋,须先付订金。订金是确保契约履行,交付卖方的金钱,具有契约上的效力。订金支付后,若买方反悔,卖方有权没收订金,反之若卖方反悔,则须加倍退还。
3、签约:买卖双方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
4、付款:按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
5、完税:按照规定缴纳房屋买卖所需负担的税费,包括契税、印花税等。
6、过户:双方办理过户手续。
三、如何避免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查明真实情况。二手房买卖双方一般并不相识,所以面对可能的诈骗,就要查明对方的身份及房产的真实信息。最可靠的办法是凭身份证去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真实信息,查看中介门店的营业执照,从而了解中介公司的资质。
2、留心付款方式。在房产买卖过程中,付款方式是容易引起争议的条款之一,因此,在签定是应尽可能的对付款方式、付款日期、付款其次、其次付款数额做具体的约定。
3、确定交房时间。如果达成买卖意向,关于交房时间应当在合同中做明确的约定。之前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因为没有在合同中注明交房时间而引发纠纷的。
4、别让户口困扰你。买方在核实房产情况的同时,别忘记了房屋连带的户口关系,卖方是否在售出房屋之后将家人的户口同时迁出。之前经常会出现类似的情况,诸如卖方在售出房屋之后没有将家人的户口同时签出,而导致买方无法将户口迁入。
5、当心维修基金被中介“黑吃”。很多消费者在买二手房过程中忽视维修基金,中介往往利用这个“缺口”吃进维修基金,如此的情况经常以以下的方式发生:中介告诉卖方二手房维修基金已经所剩无几,
6、“先小人,后君子”。房产中介一般都预备了重复使用的格式合同,这些合同中介一般都很好地考虑到了自己的利益,却很可能包括了对买方不利的霸王条款,所以当签订这些合同时一定要认真阅读条款,不要因为不好意思耽误中介工作人员的时间而草草签字。
7、佣金如何支付。签订了合同,买卖双方就要尊重中介机构的中介服务,并诚信支付居间费用。
8、保留证据。交易过程中与对方及中介机构来往的书面材料,如合同、收条、身份证及房产证等证件的复印件,都要注意妥善保存,以免以后有纠纷时因为缺少相关的证据而处于不利地位。特别是中介或是对方的一些决定自己购买或是出售的口头承诺,一定要坚持对方白纸黑字写下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百分之三十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一、购买二手房不办理过户有没有风险
购买二手房不办理过户过户不及时有以下风险:
1、一房二卖。根据法律规定,在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时,并不是谁的合同先签订房屋就归谁所有,谁先占有房屋就归谁所有,而是过户到手才算是谁的。
2、违约风险。过户不及时的房屋产权归原业主,容易受房价变动影响,导致合同毁约。卖方利润驱动,负面交易,不与购房者和中介机构合作;
拖延处理网络签字,转账等过程,原业主可能宁可赔违约金也不办理过户,业主赔偿的违约金远不足房价的涨幅,那损失非常大。
3、卖家经济问题。在合同存续期间,如果卖家有经济问题或存在债务问题,不排除他会拿着房屋的产权证去抵押贷款的可能。
如果到了约定过户的时间,贷款仍然没有还清,房屋还在抵押,就无法过户。
4、产权人死亡。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交易合同之后,如果卖家过世,就必须要先办理房屋继承登记,再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
在此过程中,不排除有的继承人坐地起价,买家不得不忍受额外的支出以及烦琐的公证、过户手续。
二、房屋买卖过户流程
房屋过户流程如下:
1、议价:买卖双方先共同商量房屋的价格,或者在中介的居间下,对房屋进行议价。2、付订金:若买房同意以议价的价格购买房屋,须先付订金。订金是确保契约履行,交付卖方的金钱,具有契约上的效力。订金支付后,若买方反悔,卖方有权没收订金,反之若卖方反悔,则须加倍退还。
3、签约:买卖双方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
4、付款:按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
5、完税:按照规定缴纳房屋买卖所需负担的税费,包括契税、印花税等。
6、过户:双方办理过户手续。
三、如何避免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查明真实情况。二手房买卖双方一般并不相识,所以面对可能的诈骗,就要查明对方的身份及房产的真实信息。最可靠的办法是凭身份证去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真实信息,查看中介门店的营业执照,从而了解中介公司的资质。
2、留心付款方式。在房产买卖过程中,付款方式是容易引起争议的条款之一,因此,在签定是应尽可能的对付款方式、付款日期、付款其次、其次付款数额做具体的约定。
3、确定交房时间。如果达成买卖意向,关于交房时间应当在合同中做明确的约定。之前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因为没有在合同中注明交房时间而引发纠纷的。
4、别让户口困扰你。买方在核实房产情况的同时,别忘记了房屋连带的户口关系,卖方是否在售出房屋之后将家人的户口同时迁出。之前经常会出现类似的情况,诸如卖方在售出房屋之后没有将家人的户口同时签出,而导致买方无法将户口迁入。
5、当心维修基金被中介“黑吃”。很多消费者在买二手房过程中忽视维修基金,中介往往利用这个“缺口”吃进维修基金,如此的情况经常以以下的方式发生:中介告诉卖方二手房维修基金已经所剩无几,
6、“先小人,后君子”。房产中介一般都预备了重复使用的格式合同,这些合同中介一般都很好地考虑到了自己的利益,却很可能包括了对买方不利的霸王条款,所以当签订这些合同时一定要认真阅读条款,不要因为不好意思耽误中介工作人员的时间而草草签字。
7、佣金如何支付。签订了合同,买卖双方就要尊重中介机构的中介服务,并诚信支付居间费用。
8、保留证据。交易过程中与对方及中介机构来往的书面材料,如合同、收条、身份证及房产证等证件的复印件,都要注意妥善保存,以免以后有纠纷时因为缺少相关的证据而处于不利地位。特别是中介或是对方的一些决定自己购买或是出售的口头承诺,一定要坚持对方白纸黑字写下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百分之三十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