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事业是否属于公益性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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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民办教育,又名私立教育,是相对于公办教育、公立教育的教育形式,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
一、学霸自办培训班合法吗
学霸自办培训班不合法。分析如下:
1、开办个人补习班必须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办学许可证,补习班的授课教师需要有教师资格证,这样才是合法的;
2、如果学生私自开设,则是违法的行为。
一、开设培训机构需要以下条件:
1、举办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2、举办培训机构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培训机构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4、设立培训机构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二、申请办学许可证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
2、申请营业执照。包括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
3、资金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总之,国办学校在职在编人员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机构负责人和业务主管需要具备2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有哪些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1、采购主体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采购主体包括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国家机关是指依法享有国家赋予的行政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以国家预算作为独立活动经费的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团体组织是指我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2、采购资金采购人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属于政府采购的管理范围。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和政府性基金。使用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借款,视同为财政性资金。3、采购内容和限额政府采购的内容应当是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或者虽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但采购金额超过了规定的限额标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三、有代办办学许可证的吗
办学许可证必须要本人亲自办理。《办学许可证》是民办培训学校取得办学资格的证明。各民办培训学校应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按《办学许可证》中所注明的地址、层次、内容、形式办学,不得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不得将办学资格和办学项目委托或承包给其他机构和个人。
一、学霸自办培训班合法吗
学霸自办培训班不合法。分析如下:
1、开办个人补习班必须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办学许可证,补习班的授课教师需要有教师资格证,这样才是合法的;
2、如果学生私自开设,则是违法的行为。
一、开设培训机构需要以下条件:
1、举办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2、举办培训机构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培训机构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4、设立培训机构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二、申请办学许可证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
2、申请营业执照。包括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
3、资金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总之,国办学校在职在编人员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机构负责人和业务主管需要具备2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有哪些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1、采购主体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采购主体包括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国家机关是指依法享有国家赋予的行政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以国家预算作为独立活动经费的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团体组织是指我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2、采购资金采购人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属于政府采购的管理范围。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和政府性基金。使用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借款,视同为财政性资金。3、采购内容和限额政府采购的内容应当是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或者虽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但采购金额超过了规定的限额标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三、有代办办学许可证的吗
办学许可证必须要本人亲自办理。《办学许可证》是民办培训学校取得办学资格的证明。各民办培训学校应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按《办学许可证》中所注明的地址、层次、内容、形式办学,不得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不得将办学资格和办学项目委托或承包给其他机构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