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法机构改革中,事业编工勤能否转为参公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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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一般情况下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是不能参公的。实际上对于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是否能参公,国家没有相关的政策,各地市也没有出台相关红头文件,而且就全国范围来看,参公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很少有参公的,几乎没有,就算有参公的也是个别地市、个别部门有这个政策。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10-27
在执法机构改革中,事业编工勤能否转为参公工人
第一。一般情况下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是不能参公的。实际上对于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是否能参公,国家没有相关的政策,各地市也没有出台相关红头文件,而且就全国范围来看,参公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很少有参公的,几乎没有,就算有参公的也是个别地市、个别部门有这个政策。
第二。行政执法类参公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有可能转为参公。这次机构改革,2018年2月,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方案》中明确了要组建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和农业等5支执法队伍;2015年,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也明确了要组建城管执法队伍,也就是说国家层面已经明确了要组建市场、环保、文化、交通、农业、城管等6支执法队伍,按照上述文件解读,这6支执法队伍要参公,由以前的事业单位转为参公事业单位,
地市的执行情况一般是:管理岗位,特别是有执法证的人员转为参公。至于工勤人员能不能参公,相关文件没有具体明确,至少我没有见过相关红头文件,而且据我了解,大部分地市这6类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不能转为参公,但是有下列两种特殊情况。
执法类事业单位是行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监督等行政职能的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按照执法方式又可以分为法律直接授权执法和上级行政机关委托执法这两类。
未“参公”的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也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来执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划分为管理岗、专技岗、工勤岗三类,题主就在事业单位工勤岗位上。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行使的是行政职能,按照相关规定,单位是可以“参公”的,所谓“参公”就是参照公务员管理,在人员录用、晋升、考核、工资待遇、离退等各方面完全按照公务员进行管理,和公务员一模一样。单位“参公”后,事业单位管理岗和专技岗人员的身份是干部,是可以参公的,工勤岗人员的身份是工人,是不能参照公务员进行管理的,单位参公后,工勤岗人员由事业编工勤岗转变为参公单位的工勤人员,身份维持不变。
这个是不符合规定的,所以事业单位的工勤编制也自然是无法转变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因为在我国的现行体制下,事业单位的工勤岗位不仅无法转为参公身份人员,而且也无法转为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和管理身份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