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租房需要办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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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到工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1、个人资料身份证、法人户口复印件或户口簿、住址、联系电话;2、注册资本;3、拟注册公司名称;4、公司经营范围;5、注册地址房产证及租赁合同,二、 负责税务部门发票的采购和登记;三、 向消防部门申请消防验收;四、 到公安部门公安科领取公安许可证;六、国家旅游局颁布了《大型宾馆饭店设置条例》。小旅馆、招待所只要通过消防、治安验收,就要严格按照要求,按时纳税,进行年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及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及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