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有权利收回我购买的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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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没有。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没能按期交房,开发商应按照合同约定向购房者进行违约赔偿,购房者也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提出退房。
如果在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去收房,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将从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针对开发商延迟交房,业主们可集结起来找开发商讨个说法,如果不行可走法律程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没有。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没能按期交房,开发商应按照合同约定向购房者进行违约赔偿,购房者也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提出退房。
如果在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去收房,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将从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针对开发商延迟交房,业主们可集结起来找开发商讨个说法,如果不行可走法律程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