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子女在深圳上小学要什么条件及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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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申请在深圳市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须核验以下材料:(一)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二)儿童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港澳籍儿童还需核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三)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或连续满1年以上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四)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记录;(五)父母的计划生育信息记录。连续满1年的计算,以申请学位时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深圳市子女入学的条件是什么?《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在深圳市接受义务教育,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和积分入学制度。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可向居住地所在片(学)区义务教育学校申请就读,按积分高低安排学位:(一)凡年满6周岁,有学习能力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二)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三)申请学位时,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市连续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父母已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由其他法定监护人监护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申请就读,按照本条规定办理。以上是关于外地户口子女在深圳上小学要什么条件及资料?的法律知识,您学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