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过户评估价格高于成交价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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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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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过户都需要评估价格来决定收费标准,可是现在房屋价格下降,但评估价格没降,与实际成交价相差,这就意味着过户产生的费用过高,给买房人多增加了一些不实际的费用,特别是市区以外的房屋成交价格已低于3千,而评估价格远远高于3千,这种不实际的税费标准给买房人雪上加霜,希望有关部门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的进行市场调查,调整评估价格,公平、公正地交纳税费。 重新找个评估机构,重新评估一下.或者直接让地税的帮找个评估机构.相信评估机构不会自砸招牌,成交价格偏低,可能有以下原因:1、评估失误;2、户主低价售房想早点收回资金;3、买卖双方存在利益、亲属关系;4、低价合同确保少缴税。第1种情况也存在,但可能性较小,其他3中情况较为常见,这时就会造成国家税收流失,税务部门就会采取公允价值计量缴税,即评估价值。
如果评估价太高,解决办法是:重新找个机构评估一下就可以了。评估的价格会考虑实际交易价格,但不会影响太大,二手房的交易价格会有一定的偶然性与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会有一定的差距一般差距都在10%之内。实际成交价是个别价格,而评估价是市场价格(即在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买卖双方理性交易而形成的价格,它本质是抽象价格)。个别价格围绕市场价格上下波动。实际成交价不等于评估价,评估价只能做为实际交易行为的参考。但个别成交价不超出评估价的20%是合理的
成交价格是144万 ,后来交税评估的价格变成15000,按157万交税 这种合理吗
我买了144万 我却要交157万的税
1.5万?
不超过百分之二十才合理哦
那我现在超过了吗
我的买家当时我们造的合同是122万 中介想让我少交点税钱 后来卖家觉得房子卖吃亏了 说我们造阴阳合同 必须按照成交价来 144万是我们成交价,但我今天过户的时候变成了157万的成交价 我当时买也就摊到一万四千多 现在评估竟然评估到15000一平方 我就想知道这合理吗
1、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很多人觉得阴阳合同可以少交税费,于是就签了,但是后期发现,阴阳合同坑的是卖家。2、阴阳合同对卖家是很不利的,后期容易出现交易纠纷。虽然也可能有一部分人侥幸蒙混过关,但由于这类合同大多都存在未经登记、很不规范、约定不明甚至只是口头约定等情况,履行过程中很容易出现矛盾
签“阴阳合同”之后,卖方只会按照较低的价格开具发票,其余超出部分出收据,这也意味着,购房者在缴纳契税等税收时,所需缴纳的费用虽然相应减少,但倘若市民日后要卖房,此时就无法通过购房发票向买家证明该套房屋当时购入价格。
最好换个靠谱的中介哦
走正规渠道
我今天过户的时候按照157万过户的 我其实买就买144万 就是多出来的这些税我就想知道中介有责任吗 因为合同上并没有写明这些东西
如果你认为中介公司有过错,可以要求退还中介费或要求赔偿。如果是合理缴税就不存在过错,如果是恶意逃税不构成违约。
现在就等银行放款,户过掉就等于房子跟他没关系了吧
这个要看合同是怎么约定的,约定的由谁付那就按约定的条款来执行,如果没有约定的话,按国家法律规定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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