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应当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

姜超
2022-12-19 · 刑事辩护,经济纠纷,法律顾问
知道顶级答主
回答量:41.1万
采纳率:99%
帮助的人:4562万
展开全部
正文:
/script
什么情况下应当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
在海关总署备案,是全国各口岸海关主动发现进出口侵权嫌疑货物的前提。各海关通过日常监管、风险分析等手段主动发现侵权嫌疑货物的案件,占总案件数的80%以上,而权利人若希望海关能够主动采取措施,更为有效地在边境环节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只能是在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总署备案以后。所以,作为权利人,特别是对于商标专用权人,应当向海关总署申请备案。
/script
一、保税汇总核注清单
保税核注清单是金关二期保税底账核注的专用单证,属于办理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业务的相关单证。保税监管企业使用金关二期保税底账办理保税监管货物进出口、结转、流转等手续时,须先向海关报送保税核注清单。不同于用于通关的报关单(备案清单),保税核注清单是反映的是企业生产实际的料号级商品,它满足了海关精细化加工贸易管理需求,归并后的报关单(备案清单)满足了简化报关手续的需求,两者是一一对应关系。
二、商标专用权的特点是什么?
1、及时有效性行政保护相对于司法保护而言,突出的特点是效率高,这已被中外商标专用权人所认可。从受理案件数量来看,行政执法机关的受理量占案件总数的90%左右。特别是在采取处理措施方面,行政执法机关有权责令侵权嫌疑人立即停止其侵权行为,这非常有利于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在案件的处理结果方面,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时间一般均快于司法判决,即使涉及疑难问题,需要向上级行政机关请示,由于同属于一个系统,效率也很高。
2、手段多样性行政执法机关可以通过各种合法的行政执法手段对侵权嫌疑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如询问、检查、调查、责令封存等。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也体现了多样性的特点,包括责令立即停止销售、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消除现存商品上的侵权商标及罚款等。行政执法机关还可以就当事人提出的责令赔偿请求作出责令赔偿决定。
3、主动灵活性行政机关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实行“依职权主动保护”与“依投诉被动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有权对商标使用人的商标使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侵权嫌疑时,有权采取相应的行政执法措施。
4、分级管理性对商标侵权假冒案件的查处,行政执法机关一般按照其管辖的行政区域范围进行。商标专用权人或普通消费者发现商标侵权假冒等商标违法行为,一般选择到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或检举。作为全国商标主管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一般不接受商标专用权人的直接投诉,而主要负责对全国商标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