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五年表现好可以减刑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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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减一半,也就是两年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五条、第六条规定,有期徒刑要在服刑一年六个月后才能减刑,每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一年,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2年,两次减刑间隔不少于一年。
一、监狱一年算几个月
1、一年为12个月,没有说监狱里面只有十个月的。
2、犯人的家属往往见到,可能被判了三年的,结果二年多就出来了,便误以为一年只有几个月,其实是因为犯人减了刑的。普通减刑,一般是依据罪犯在监狱中的认罪服法、改造悔罪的情况来决定,由监狱提出意见,报同级法院裁定予以减刑。同时,检察院对减刑建议有权进行监督。一般每次减刑就减一年,有立功表现的减两年,突出立功表现的减三年。判处5年以上徒刑的,执行一年半之后才可以第一次减刑,且两次减刑的间隔不得少于两年。
二、无期徒刑减刑后的实际坐牢期限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对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八条: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年,其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三、十年内可以减刑多少次
1、减刑的限度,是指犯罪分子经过减刑以后,应当实际执行的最低刑期。
2、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起始时间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有期徒刑减刑的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3、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九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二年有期徒刑。
4、被判处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六个月。减刑间隔时间不得低于上次减刑减去的刑期。
5、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的限制。
一、监狱一年算几个月
1、一年为12个月,没有说监狱里面只有十个月的。
2、犯人的家属往往见到,可能被判了三年的,结果二年多就出来了,便误以为一年只有几个月,其实是因为犯人减了刑的。普通减刑,一般是依据罪犯在监狱中的认罪服法、改造悔罪的情况来决定,由监狱提出意见,报同级法院裁定予以减刑。同时,检察院对减刑建议有权进行监督。一般每次减刑就减一年,有立功表现的减两年,突出立功表现的减三年。判处5年以上徒刑的,执行一年半之后才可以第一次减刑,且两次减刑的间隔不得少于两年。
二、无期徒刑减刑后的实际坐牢期限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对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八条: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年,其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三、十年内可以减刑多少次
1、减刑的限度,是指犯罪分子经过减刑以后,应当实际执行的最低刑期。
2、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起始时间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有期徒刑减刑的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3、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九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二年有期徒刑。
4、被判处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六个月。减刑间隔时间不得低于上次减刑减去的刑期。
5、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