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结算的审计工作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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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查决算材料的完整性。建设、施工等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单位应提供的资料:
(1)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投资概算、设备清单;
(2)工程预算(投标报价)。结算书;
(3)同级财政审批的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和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4)每年发布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调整计划;
(5)各种合同和协议;
(6)已完成验收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7)施工图、竣工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施工记录;
(8)建设项目设备、材料采购、入库、出库资料;
(9)财务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会计资料;
(10)项目交易清单和财产盘点移交清单;
(11)其他材料,如收尾工程、遗留问题等。
二、完成财务决算报说明书的完整性、真实性审计。
(1)大中型建设项目财务决算报告如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表;大中型建设项目竣工概况表;竣工项目财务决算表;交付使用资产总表;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
(2)小型基础设施项目财务决算报告如下:竣工项目决算总表;资产交付使用明细表。
3、建设投资支出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审计。包括:建安工程投资审计;设备投资审计;待摊投资支出审计;其他投资支出审计;待核销基础设施支出审计;转出投资审计。
4、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审计。包括:约定的合同价格和合同价格调整内容,索赔是否规范;工程设计变更价格调整是否约定;施工现场成本控制是否真实合规;工程进度款结算支付是否合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工程结算文件是否真实合规。
五、审计概算执行情况。包括:实际完成总投资的真实合规性审计,概算总投资。实际投资金额与实际投资完成金额的比较;分析超支或剩余的原因。
6、资产交付使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审计。包括:是否符合交付使用条件;交接手续是否齐全;应交资产不真实、不完整。
7、审计结余资金和基础设施收入。包括:余额资金管理是否规范,是否有小金库;库存物资管理是否规范,数量和质量是否有问题,库存材料价格是否真实;往来款项、债权债务是否清晰、转移挪用、债权债务清理是否及时;基础设施收入是否及时清算,来源是否核实,收入分配是否有问题。
八、尾工程审计。包括:未完成工程量的真实性和预留投资金额的真实性。
(1)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投资概算、设备清单;
(2)工程预算(投标报价)。结算书;
(3)同级财政审批的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和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4)每年发布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调整计划;
(5)各种合同和协议;
(6)已完成验收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7)施工图、竣工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施工记录;
(8)建设项目设备、材料采购、入库、出库资料;
(9)财务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会计资料;
(10)项目交易清单和财产盘点移交清单;
(11)其他材料,如收尾工程、遗留问题等。
二、完成财务决算报说明书的完整性、真实性审计。
(1)大中型建设项目财务决算报告如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表;大中型建设项目竣工概况表;竣工项目财务决算表;交付使用资产总表;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
(2)小型基础设施项目财务决算报告如下:竣工项目决算总表;资产交付使用明细表。
3、建设投资支出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审计。包括:建安工程投资审计;设备投资审计;待摊投资支出审计;其他投资支出审计;待核销基础设施支出审计;转出投资审计。
4、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审计。包括:约定的合同价格和合同价格调整内容,索赔是否规范;工程设计变更价格调整是否约定;施工现场成本控制是否真实合规;工程进度款结算支付是否合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工程结算文件是否真实合规。
五、审计概算执行情况。包括:实际完成总投资的真实合规性审计,概算总投资。实际投资金额与实际投资完成金额的比较;分析超支或剩余的原因。
6、资产交付使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审计。包括:是否符合交付使用条件;交接手续是否齐全;应交资产不真实、不完整。
7、审计结余资金和基础设施收入。包括:余额资金管理是否规范,是否有小金库;库存物资管理是否规范,数量和质量是否有问题,库存材料价格是否真实;往来款项、债权债务是否清晰、转移挪用、债权债务清理是否及时;基础设施收入是否及时清算,来源是否核实,收入分配是否有问题。
八、尾工程审计。包括:未完成工程量的真实性和预留投资金额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