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和现售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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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二者之间的区别在于:
1、销售条件不同:商品房预售要求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总投资的25%以上即可,而商品房现售要求已通过竣工验收。
2、承担的风险不同:预售合同签订以后,可能出现某种原因会导致商品房无法建成或交付,或建成后的商品房存在各种质量瑕疵,因而买房人无法实际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商品房预售对买房人而言相比于商品房现售存在更大的风险。
3、交房时间不同:商品房预售时房子还没有修建完成,是在合同时间内修建完成再交房;而商品房现售签完合同就可以立刻交房。
一、现房和期房的区别:
现房是指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
期房是指未经竣工验收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
换句话说,商品房未初始登记领取房地产权证(俗称“大产证”)前,均为期房;已经领取“大产证”的商品房才属现房。是否已经取得“大产证”,是区分两者的关键。
而建设部2001年6月1日实施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却将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规定为: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只要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都可以现售,也就属于现房;区分现房和期房的关键在于商品房是否竣工验收合格。期房要看开发商的手续,只要开发商手续齐全就可以买。期房买的是图纸,价格相对现房便宜一些,只是看不着房屋的质量。
二、开发商违规售房引起的买房合同纠纷怎么投诉
开发商违规售房引起的买房合同纠纷,可以向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情况属实的,由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现售条件现售商品房的;
(二)未按照规定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的;
(三)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的;
(四)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的;
(五)分割拆零销售商品住宅的;
(六)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
(七)未按照规定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
(八)委托没有资格的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
二者之间的区别在于:
1、销售条件不同:商品房预售要求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总投资的25%以上即可,而商品房现售要求已通过竣工验收。
2、承担的风险不同:预售合同签订以后,可能出现某种原因会导致商品房无法建成或交付,或建成后的商品房存在各种质量瑕疵,因而买房人无法实际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商品房预售对买房人而言相比于商品房现售存在更大的风险。
3、交房时间不同:商品房预售时房子还没有修建完成,是在合同时间内修建完成再交房;而商品房现售签完合同就可以立刻交房。
一、现房和期房的区别:
现房是指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
期房是指未经竣工验收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
换句话说,商品房未初始登记领取房地产权证(俗称“大产证”)前,均为期房;已经领取“大产证”的商品房才属现房。是否已经取得“大产证”,是区分两者的关键。
而建设部2001年6月1日实施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却将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规定为: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只要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都可以现售,也就属于现房;区分现房和期房的关键在于商品房是否竣工验收合格。期房要看开发商的手续,只要开发商手续齐全就可以买。期房买的是图纸,价格相对现房便宜一些,只是看不着房屋的质量。
二、开发商违规售房引起的买房合同纠纷怎么投诉
开发商违规售房引起的买房合同纠纷,可以向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情况属实的,由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现售条件现售商品房的;
(二)未按照规定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的;
(三)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的;
(四)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的;
(五)分割拆零销售商品住宅的;
(六)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
(七)未按照规定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
(八)委托没有资格的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