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妻子可以告小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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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起诉。
1.法律不能牺牲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保护另一人的合法权益。
2.感情是道德调整范畴而非法律所能规范。法律不能因为需要保护一部分人的权益就可以牺牲他人的合法权益,是否离婚只能从夫妻双方当事人感情的破裂为基准。不能把愤怒转嫁于“小三”,因为离不离婚是夫妻一方的事,“小三”充其量是一个诱因。强加在“小三”身上,并以此要她承担拯救家庭的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是不可行的。
3.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于因“小三”介入而造成的离婚纠纷一贯较为重视,1984年8月30日通过的《最高任命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第(3)项就明确规定:“因“小三”介入而造成的离婚纠纷,首先要分清是非责任,对有过错一方和“小三”,应给与批评教育,或建议有关组织严肃处理。有过错一方提出离婚的,如原来夫妻关系融洽,感情尚未破裂,对方谅解,应着重做调解和好的工作,即使调解无效,也可以判决不准离婚。
一、有什么证据可以告小三破坏婚姻?
可以拿出书面证据,或者短信。
1.起诉小三需要的证据有书面证据:就是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书信往来,以及对方单位在查实其婚外情后对其作风问题作出处理的书面材料;
2.电子证据: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短信、电子邮件或电话录音等;视频证据:把配偶与第三者捉奸在床的视频录像或照片,收集此类证据要注意不能侵犯隐私权。
二、军人婚内找小三怎么办?
可以要求离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军人在外面有婚外情的,是属于重大过错的情形,军人的配偶是可以要求离婚的,军人不同意离婚的,配偶可以起诉离婚。
2.《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原配是不能起诉小三的,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有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
1.法律不能牺牲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保护另一人的合法权益。
2.感情是道德调整范畴而非法律所能规范。法律不能因为需要保护一部分人的权益就可以牺牲他人的合法权益,是否离婚只能从夫妻双方当事人感情的破裂为基准。不能把愤怒转嫁于“小三”,因为离不离婚是夫妻一方的事,“小三”充其量是一个诱因。强加在“小三”身上,并以此要她承担拯救家庭的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是不可行的。
3.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于因“小三”介入而造成的离婚纠纷一贯较为重视,1984年8月30日通过的《最高任命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第(3)项就明确规定:“因“小三”介入而造成的离婚纠纷,首先要分清是非责任,对有过错一方和“小三”,应给与批评教育,或建议有关组织严肃处理。有过错一方提出离婚的,如原来夫妻关系融洽,感情尚未破裂,对方谅解,应着重做调解和好的工作,即使调解无效,也可以判决不准离婚。
一、有什么证据可以告小三破坏婚姻?
可以拿出书面证据,或者短信。
1.起诉小三需要的证据有书面证据:就是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书信往来,以及对方单位在查实其婚外情后对其作风问题作出处理的书面材料;
2.电子证据: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短信、电子邮件或电话录音等;视频证据:把配偶与第三者捉奸在床的视频录像或照片,收集此类证据要注意不能侵犯隐私权。
二、军人婚内找小三怎么办?
可以要求离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军人在外面有婚外情的,是属于重大过错的情形,军人的配偶是可以要求离婚的,军人不同意离婚的,配偶可以起诉离婚。
2.《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原配是不能起诉小三的,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有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