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夺孩子抚养权需要收集什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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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夺孩子抚养权需要如下证据:
1、父母双方身份信息证明材料。即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证等;
2、证明双方抚养条件的证明材料。例如,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等;
3、其他证据。
归根结底,最重要的一点是提供子女跟随自己生活,身心健康最有利的证据。
法律依据: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1.是看双方的经济能力;2.是看双方的家庭成员;3. 关于夫妻双方综合素质的证据;4. 关于孩子意见的证据。如果孩子已满八周岁,可以征求孩子的意见,大部分情况是法官会单独和孩子谈谈,做成笔录入卷。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第三款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