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在处理完交通事故后是否有权扣押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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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亲,晚上好交警大队在处理完交通事故后一般是有权扣押车辆的。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需要进行检验鉴定,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后3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检验鉴定。并且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20日,超过20日的,应当报上级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 (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五)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六)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七)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八)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12-07
交警大队在处理完交通事故后是否有权扣押车辆?
亲亲,晚上好交警大队在处理完交通事故后一般是有权扣押车辆的。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需要进行检验鉴定,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后3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检验鉴定。并且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20日,超过20日的,应当报上级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 (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五)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六)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七)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八)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
你好!我指的交警大队处理完交通事故是指受害方已接受治疗,双方责任已认定,肇事方与受害方已达成谅解,受害方已同意肇事方取回车辆
车辆扣押后需要支付停车费吗?
亲,也是有权的。
亲,交警扣车不需要交停车费,由公安机关承担。
为何,警扣车的目的是什么?
不需要缴纳停车费,有相关法律支持吗?若有,哪部法律?
为何?警方扣车的目的是什么?已作责任认定,车辆也已拍照
亲,交警扣车有以下几种情况,具体原因要看具体情况:1、事故中有人员受伤。受伤标准,大多为现场交警来后,其中由当事人说自己不舒服要去医院。至于是否真的不舒服,交警不做判断,有人提出就算。2、事故车辆手续不全,如:没有交强险(法律规定,没改险车辆不能上路),没有年审,没有证件(行车证、驾驶证)或证件不符。3、事故中驾驶人涉嫌酒后、服用药物(吸毒)
《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你说的上述三种情形都不存在,肇事方已将受害方送到医院住院,并支付了相关费用。车间证件齐全,驾驶人也没有喝酒、吸毒等违法行为
亲,这种情况交警是没有权限扣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