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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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如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党委、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这一重要论断对各级党委和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责任给予了明确区分,同时为落实好各自的职责指明了方向。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根本在担当。要自觉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党委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主动履责、积极负责、敢于担责,充分发挥好“一把手”的示范带动作用。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担起来,既要严于律己,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又要敢抓敢管,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做到“一岗双责”。纪检监察部门要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履行监督执纪责任,全面完成所承担的惩防体系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政风行风建设等具体任务。要层层分解责任、层层签字背书,传导压力,形成合力,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关键看行动。要抓导向,选好用好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把一大批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巩固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激发干部队伍的创造活力。要抓源头,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健全和细化各项制度规定,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体系,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放在阳光下,防止好的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要抓改革,推进简政放权。要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更多、更快地释放改革红利,有效地遏制权力寻租,特别是下决心最大限度减少对投资项目的审批,同步减少、规范投资项目的前置审批。对目前仍保留的审批事项,要公布目录清单,加强规范化建设,确保简政放权落到实处,从源头防范腐败行为。要抓“三转”,切实履职尽责。纪检部门要转职能强主责、转方式求实效、转作风作表率,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执纪。要抓查处,大力惩治腐败。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戒和治本功能,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坚决整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核心是落实。要健全考核体系,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管用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体系,明确考核标准,为落实责任追究提供依据。要完善考核机制,认真做好责任分工,将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人,着力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督促整改。要强化检查考核,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全面掌握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要注重结果运用,将考核检查结果作为对党员干部奖励惩处、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做到“真兑现”、“硬挂钩”。要落实追责制度,对发生严重违纪行为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