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欲杀乙,黑暗中错杀丙,丙死亡。 问:甲对乙属于故意杀人既遂吗?甲对丙属于过失致人死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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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4-01-18
甲欲杀乙,黑暗中错杀丙,丙死亡。 问:甲对乙属于故意杀人既遂吗?甲对丙属于过失致人死亡吗
# 案例分析 ## 案例概述 - 甲对乙实施故意杀人未遂 - 甲对丙实施过失杀人 ## 关键点解析 - 甲的连续捅伤行为属于寻找乙进行杀害的行为过程,应视为一个整体而非多个行为 - 虽然捅伤多人并非日的最初目的,但甲在发现错伤后仍继续行凶,应理解为甲在放任可能杀害多人的结果 - 将甲在认识对象上连续出现错误有悖常理 ## 类比分析 - 本案与为杀害某人而在大锅饭中投毒致犯罪对象以外多人中毒重伤的案件相似 - 对于此类案件,认定为故意杀人罪的未遂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都有其道理,具体认定需参考其伤害的方式与人数 - 按一般理解上的“捅”,这种依次捅伤的行为虽危害多个不特定人的生命安全,但仍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不具相当性,难以认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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