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盗版是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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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盗版书籍不犯法。如果购买盗版书只是为了自己阅读,这种情况并不构成侵权,也不会违法。因为著作权的内容里并没有“阅读权”这一项,来阻止未经著作权人的授权同意接触并阅读该书籍。也就是说,只是阅读了著作权人的作品,并未侵犯到权利,也就不算违法。
一、软件著作权有哪些权利
(一)软件著作人身权
1.发表权,跟杂志、书籍等出版物的权利是一样的,发表权及公之于众时即享有的权利;
2.署名权,即公开发表时、或者公之于众时在软件上面写明的名字;
3.修改权,著作权人有对软件修改、删减、补充等改善、完善的权利。
(二)软件著作财产权
首先是专有使用权,又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这些比较基本的权利。
其次是使用许可权,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人依法享有使用的权利,允许他人使用的权利,他人可以使用软件著作权且可以得到应有的报酬的权利。
其次就是转让权,专利都是可以转让的,只要经过著作权人同意即可。
二、卖盗版书籍被抓怎么处罚
卖盗版书籍的处罚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行政处罚。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盗版的书籍,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卖电影资源是犯法的吗
贩卖电影资源,如果是未经权利人许可,私自以营利为目的的,就是犯法的。如果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公安机关会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一、软件著作权有哪些权利
(一)软件著作人身权
1.发表权,跟杂志、书籍等出版物的权利是一样的,发表权及公之于众时即享有的权利;
2.署名权,即公开发表时、或者公之于众时在软件上面写明的名字;
3.修改权,著作权人有对软件修改、删减、补充等改善、完善的权利。
(二)软件著作财产权
首先是专有使用权,又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这些比较基本的权利。
其次是使用许可权,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人依法享有使用的权利,允许他人使用的权利,他人可以使用软件著作权且可以得到应有的报酬的权利。
其次就是转让权,专利都是可以转让的,只要经过著作权人同意即可。
二、卖盗版书籍被抓怎么处罚
卖盗版书籍的处罚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行政处罚。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盗版的书籍,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卖电影资源是犯法的吗
贩卖电影资源,如果是未经权利人许可,私自以营利为目的的,就是犯法的。如果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公安机关会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