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的常见陷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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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的常见陷阱有:
1、房屋权属暗藏玄机。一张产证上可能会有几个共有人,在实际交易时;
有个别卖房者收取卖房定金,却未获得产权共有人的同意,导致交易不能进行,也不愿意退还定金。
2、违约责任不明确。房屋买卖合同中若存在格式条款,一般都是规定买方和卖方的责任;
而没有中介公司的责任,严重违背合同要合理分配双方权利义务的规定。一旦发生违约,利益受损方维权相对比较困难。
一、定金该不该退
定金能退款。定金退款可能性有两种。存款是指买方提前向卖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钱,以确保合同的履行。合同为定金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无约定的,卖方违约时,定金双倍退还;买方违约时,定金不予退还。定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的的20%。一般来说,退款的可能性有两种。
1、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需要双倍退还定金;
2、是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收取定金的一方将退还收取的定金。
二、二手房网签后卖家不卖了
在签好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卖方又反悔的,就是实际违反合同约定了,此时,买方可以按照下面的做法维权:
首先,如果买卖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有明确的约定,买方可以选择按照约定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一般来说,双方在签合同的时候,就已经说好谁不交房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不过,通常就是退回房款,然后再要求一些赔偿等。如果涉及定金,则是双倍退还。合约若涉及违约金,则以违约金为优先。最后,如双方协商不成,买方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1、房屋权属暗藏玄机。一张产证上可能会有几个共有人,在实际交易时;
有个别卖房者收取卖房定金,却未获得产权共有人的同意,导致交易不能进行,也不愿意退还定金。
2、违约责任不明确。房屋买卖合同中若存在格式条款,一般都是规定买方和卖方的责任;
而没有中介公司的责任,严重违背合同要合理分配双方权利义务的规定。一旦发生违约,利益受损方维权相对比较困难。
一、定金该不该退
定金能退款。定金退款可能性有两种。存款是指买方提前向卖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钱,以确保合同的履行。合同为定金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无约定的,卖方违约时,定金双倍退还;买方违约时,定金不予退还。定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的的20%。一般来说,退款的可能性有两种。
1、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需要双倍退还定金;
2、是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收取定金的一方将退还收取的定金。
二、二手房网签后卖家不卖了
在签好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卖方又反悔的,就是实际违反合同约定了,此时,买方可以按照下面的做法维权:
首先,如果买卖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有明确的约定,买方可以选择按照约定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一般来说,双方在签合同的时候,就已经说好谁不交房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不过,通常就是退回房款,然后再要求一些赔偿等。如果涉及定金,则是双倍退还。合约若涉及违约金,则以违约金为优先。最后,如双方协商不成,买方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