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迁户口到男方需要本人去吗?

覃永雄
2022-12-13 · 公司事务,经济纠纷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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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迁户口需要本人或者户主去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一、迁户口要什么证件
需要一份个人申请、迁出地的准迁证、迁入地的准迁证、身份证明原价及复印件,居住证明,结过婚的带上结婚证,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即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二、宝宝户口从男方迁到女方需要怎么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流程一般如下:1、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2、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3、携带好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材料。4、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三、离婚女方户口是必须迁走吗
离婚后女方户口不是必须迁出。
公民迁移户口是自愿选择,任何人或者机构、公安和法院都无权强制迁走户口的。若当事人决定办理迁移手续的,由户主或者本人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由农村迁往城市的,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迁往边防地区的,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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