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2022
提示借贷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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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额度根据以下要求计算,取最低额确定.
(1)计算公式如下:
(借款人及辅助借款人月缴公积金额/缴交比例×A×l2(月) 借款人及辅助借款人年缴存公积金额)×贷款年限;
注:A为还款能力系数,现定为0.35。
(2)有辅助借款人的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单方缴纳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0万元,同时,购买各类型房屋贷款额度不得超过相应的比例,各比例如下:
商品房:房款总额的80%;
现住房:房款总额的70%;
二手房及抵押购房:交易价和评估价较低额的60%;
组合房:房款总额的70%(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合计)。
深圳公积金贷款额度最新政策2022
1、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4倍
2、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4倍
注:个人申请单笔贷款不超过50万,共同申请人共同参与额度计算的单笔贷款不超过90万。
公积金贷款利率
1、贷款5年以上3.25%
2、贷款5年以下(含5年)2.75%
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计算
公积金贷款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其中四个条件计算出的最小值就是贷款人最高可贷金额。
以还贷能力为依据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或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或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40%-借款人或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贷额]×12(月)×贷款年限。
其中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1)计算公式如下:
(借款人及辅助借款人月缴公积金额/缴交比例×A×l2(月) 借款人及辅助借款人年缴存公积金额)×贷款年限;
注:A为还款能力系数,现定为0.35。
(2)有辅助借款人的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单方缴纳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0万元,同时,购买各类型房屋贷款额度不得超过相应的比例,各比例如下:
商品房:房款总额的80%;
现住房:房款总额的70%;
二手房及抵押购房:交易价和评估价较低额的60%;
组合房:房款总额的70%(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合计)。
深圳公积金贷款额度最新政策2022
1、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4倍
2、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4倍
注:个人申请单笔贷款不超过50万,共同申请人共同参与额度计算的单笔贷款不超过90万。
公积金贷款利率
1、贷款5年以上3.25%
2、贷款5年以下(含5年)2.75%
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计算
公积金贷款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其中四个条件计算出的最小值就是贷款人最高可贷金额。
以还贷能力为依据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或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或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40%-借款人或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贷额]×12(月)×贷款年限。
其中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