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级市和辖地级市的区别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1、地级市是省辖市的别名,省辖市是过去的行政区划称呼,现在大部分“省辖市”都是地级市,只有个别为“县级市”。
2、1983年起开始推行的“地级行政区划改革”,“省辖市”全部改为“地级市”。
3、与“省辖市”对应的有“地辖市”(或“地管市”),即直属地区管辖的“市”;“地辖市”自1983年开始改称“县级市”。
历史发展:
“省辖市”改“地级市”以后,成为四级行政区划制度的省、自治区主要行政分区形式,并作为地级行政区纳入官方统计。截至2012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共有地级市285个、县级市369个,所有地级市均为省辖市,只有极个别的县级市是省辖市,河南省只有一个县级市济源是省辖市。
地级市由地区行政公署演变而来,起源于八十年代的“地改市”与“地市合并”改革。作为一直以来的二级行政区,一般都是代表了全国大中型城市。因此,一般听地名感觉耳熟的就是地级市啦。当然自己补习地理知识最管用。
有个小窍门,看地名,某个市的上级还叫市,那么它就是县级市,它的上级就是地级市。例如这个地名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
一开始通过县级市改革,使得县可以改市,保障其发展空间。但由于地级市设立太少部分地区设置不合理的问题,在事实上有增设二级行政区数量的需求。
所以部分县级市就算省直管,基本享受地级市的权限。另外绝大部分身份证上只要住址是县级市就不会写地级市,因为法律上地级市管县级市算“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