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案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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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诈骗案件常见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冒充公检法人员,向被害人虚构个人信息泄露等事实,诱导其向指定账户中汇款。
2、冒充中奖,向被害人群发诈骗短信、拨打诈骗电话或引导受害者主动联系后,要求缴纳“手续费”或者“风险基金”。
3、借推荐“优势”股票之名,骗取股民交纳会员费。
4、借推销假冒保健产品之名,骗取受害者钱财。
5、谎称被害人医保卡异常进行诈骗。
一、民间借贷欠钱不还是否是诈骗
欠钱一般来讲属于民事纠纷,诈骗必须是符合诈骗罪的条件。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欠钱不还构成诈骗的行为主要包括两种:
1.如果以代购为名,行诈骗之实,骗取大量财物,大肆挥霍,根本无意归还,也无力归还的,应以诈骗罪论处;
2.以集资办企业为名,捞到钱财就逃之夭夭,以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
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二、诈骗分子的主要诈骗手段有哪些
1、假冒公检法诈骗犯罪分子假冒“警官”“检察官”“法官”等角色,谎称受害人涉嫌洗钱、贩毒等严重犯罪,诱导受害人将资金转入实为骗子持有的所谓“安全账户”,此类诈骗造成损失金额往往较大。例如“王先生接到某“快递”电话称在其包裹内发现违禁物品,随后犯罪分子冒充司法机关人员借口其涉嫌毒品交易需要配合为由,骗取一万余元。对此,警方提醒,公检法机关从未设立所谓的“安全账户”,更不会通过电话安排当事人转账汇款到“安全账户”。
2、冒充领导、熟人诈骗犯罪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得受害人亲友的手机号码、社交账号密码,并掌握受害人的社会关系,从而骗取受害人信任,进而编造“发生意外急需用钱”“资金周转”“代缴话费”等理由,诱使受害人转账。对此,警方提醒,凡亲友间涉及借款、汇款等问题,一定要通过拨打对方常用号码,或者视频聊天等方式核实对方身份后再做决定。
3、冒充购物网站、银行、电信等工作人员诈骗犯罪分子通过伪基站、改号软件等技术向受害者发送经过伪装后的短信,让受害者误以为账户、商品出现了问题,随后以工作人员的身份打入电话,以“核实求证”等理由骗取验证码,盗刷钱财。
4、贷款理财诈骗此类骗局通常标榜可以无抵押贷款,只要付出一定的手续费,就能轻易地获得一笔贷款,或者是向受害者提供某种具有极高收益率的理财项目,投资者将会获得高额投资回报,投资初期,犯罪分子会按时返利,继续追加投资后,将会血本无归。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冒充公检法人员,向被害人虚构个人信息泄露等事实,诱导其向指定账户中汇款。
2、冒充中奖,向被害人群发诈骗短信、拨打诈骗电话或引导受害者主动联系后,要求缴纳“手续费”或者“风险基金”。
3、借推荐“优势”股票之名,骗取股民交纳会员费。
4、借推销假冒保健产品之名,骗取受害者钱财。
5、谎称被害人医保卡异常进行诈骗。
一、民间借贷欠钱不还是否是诈骗
欠钱一般来讲属于民事纠纷,诈骗必须是符合诈骗罪的条件。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欠钱不还构成诈骗的行为主要包括两种:
1.如果以代购为名,行诈骗之实,骗取大量财物,大肆挥霍,根本无意归还,也无力归还的,应以诈骗罪论处;
2.以集资办企业为名,捞到钱财就逃之夭夭,以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
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二、诈骗分子的主要诈骗手段有哪些
1、假冒公检法诈骗犯罪分子假冒“警官”“检察官”“法官”等角色,谎称受害人涉嫌洗钱、贩毒等严重犯罪,诱导受害人将资金转入实为骗子持有的所谓“安全账户”,此类诈骗造成损失金额往往较大。例如“王先生接到某“快递”电话称在其包裹内发现违禁物品,随后犯罪分子冒充司法机关人员借口其涉嫌毒品交易需要配合为由,骗取一万余元。对此,警方提醒,公检法机关从未设立所谓的“安全账户”,更不会通过电话安排当事人转账汇款到“安全账户”。
2、冒充领导、熟人诈骗犯罪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得受害人亲友的手机号码、社交账号密码,并掌握受害人的社会关系,从而骗取受害人信任,进而编造“发生意外急需用钱”“资金周转”“代缴话费”等理由,诱使受害人转账。对此,警方提醒,凡亲友间涉及借款、汇款等问题,一定要通过拨打对方常用号码,或者视频聊天等方式核实对方身份后再做决定。
3、冒充购物网站、银行、电信等工作人员诈骗犯罪分子通过伪基站、改号软件等技术向受害者发送经过伪装后的短信,让受害者误以为账户、商品出现了问题,随后以工作人员的身份打入电话,以“核实求证”等理由骗取验证码,盗刷钱财。
4、贷款理财诈骗此类骗局通常标榜可以无抵押贷款,只要付出一定的手续费,就能轻易地获得一笔贷款,或者是向受害者提供某种具有极高收益率的理财项目,投资者将会获得高额投资回报,投资初期,犯罪分子会按时返利,继续追加投资后,将会血本无归。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