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与离职的区别

姜超
2022-11-30 · 刑事辩护,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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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与离职的区别如下:
1、含义不同:
(1)离职:是指职工离开原职务和原工作单位的劳动法律制度;
(2)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2、类型不同:
(1)离职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离职休养,离职入校学习进修,停薪留职,这种离职不终止劳动法律关系,另一种是职工本人要求辞职被单位批准离职,被单位辞退离职、自动离职等,这种离职终止劳动法律关系,离职职工根据不同情况享受不同的待遇;
(2)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3、原因不同:
(1)离职的个人因素主要包括:一是个性特征如个性、控制力、自信力,二是职业特征如职务、技术水平、专业化、年龄,三是生活特征如婚姻、家庭、生活条件等;
(2)辞职的原因大多与薪资挂钩,对工作的不满意度所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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