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以不给员工交公积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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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可以不给员工缴纳公积金吗?
1、公司不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是错误的。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含公司及其他单位)应当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拒不缴纳的,员工可以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举报,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并限期补缴。3、具体法律依据,参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单位如果不交公积金如何维权
有关公积金的维权途径与社保或其他劳动争议有所不同。如果单位不给员工缴纳公积金,员工应该去市公积金管理核心及各区县管理部投诉举报(联系方式),而不是到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对住房公积金的争议是不予受理的,对于这点要特别注意。
职工提起公积金的维权投诉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职工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证明职工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
3、证明工资收入的材料,如工资条、银行工资卡等,以确定公积金的缴纳基数。
三、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
2、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
3、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将转账支票交回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所列金额给付职工现金。
职工偿还个人自住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每年可提取一次直至贷款结清为止。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和。
1、公司不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是错误的。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含公司及其他单位)应当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拒不缴纳的,员工可以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举报,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并限期补缴。3、具体法律依据,参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单位如果不交公积金如何维权
有关公积金的维权途径与社保或其他劳动争议有所不同。如果单位不给员工缴纳公积金,员工应该去市公积金管理核心及各区县管理部投诉举报(联系方式),而不是到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对住房公积金的争议是不予受理的,对于这点要特别注意。
职工提起公积金的维权投诉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职工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证明职工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
3、证明工资收入的材料,如工资条、银行工资卡等,以确定公积金的缴纳基数。
三、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
2、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
3、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将转账支票交回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所列金额给付职工现金。
职工偿还个人自住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每年可提取一次直至贷款结清为止。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