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了编制原单位不准辞职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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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了编制原单位不准辞职怎么办
先搞清楚一个事情,你的人事档案是否在原单位,在与不在分开讨论。
第一种、人事档案在原单位。那单位是有能力卡着你的,不放你的人事档案,笔试过后资格复审这关就过不了,根本无法进入面试,后面的体检和政审更不可能,也压根谈不上考上。而且资格复审的时候是必须提供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的,以后公务员政审也会到你的原单位找同事和领导谈话了解你的相关情况。
所以这种情况,只能服软,找领导多谈心,而且是找有决定权的领导,软磨硬泡,知道他同意为止,况且一般临时工根本不可能卡着。实在行不通了,自己就先辞职,然后考。
第二种,人事档案不在原单位。这种情况就非常好解决,在报考公务员的时候就不要填写在职,并且一般的公务员招考不是在机关事业单位、国企上班上班,也不算在职。因为只有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才会要员工人事档案,一般私企根本就不看你这个东西。
公务员笔试过后,因为之前不是填的在职,资格复审也不需要同意报考证明,接着面试,体检,之后政审的时候,直接就是回户籍所在地政审,这时候就说自己没有在任何单位上班,一直在找工作,待业,千万不要说在某单位搞临时工之类的,自己给自己找麻烦。因为你人事档案是存人才市场,没在原单位,根本无从查证,而且去政审的人也懒得去调查那么多,况且因为你是临时工,他们也不会在意的。等到公务员录用文件一下,直接交辞职报告走人,卡你也没用。
所以,处理考上公务员后原单位不放人的情况,主要就是看自己人事档案的存放地。因为公务员招考录用单位主要就是怕原单位不放档案,才会在招聘简章里写必须要原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只要你档案能顺利提走,他们是不会在意你是否取得同意报考,是否是过后补的同意证明。
二、辞职后没有原单位的执业证怎么办
可以去申请注销或者到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自办理相关手续之日起30日内报注册主管部门办理退职备案。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师个人或者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0日内报告注册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注册:(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二)受刑事处罚的;(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四)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并经培训后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五)连续两个考核周期未参加医师定期考核的;(六)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七)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执业的;(八)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医师执业证书》的;(九)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的;(十)本人主动申请的;(十一)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自办理相关手续之日起30日内报注册主管部门,办理备案:(一)调离、退休、退职;(二)被辞退、开除;(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上述备案满2年且未继续执业的予以注销。
先搞清楚一个事情,你的人事档案是否在原单位,在与不在分开讨论。
第一种、人事档案在原单位。那单位是有能力卡着你的,不放你的人事档案,笔试过后资格复审这关就过不了,根本无法进入面试,后面的体检和政审更不可能,也压根谈不上考上。而且资格复审的时候是必须提供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的,以后公务员政审也会到你的原单位找同事和领导谈话了解你的相关情况。
所以这种情况,只能服软,找领导多谈心,而且是找有决定权的领导,软磨硬泡,知道他同意为止,况且一般临时工根本不可能卡着。实在行不通了,自己就先辞职,然后考。
第二种,人事档案不在原单位。这种情况就非常好解决,在报考公务员的时候就不要填写在职,并且一般的公务员招考不是在机关事业单位、国企上班上班,也不算在职。因为只有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才会要员工人事档案,一般私企根本就不看你这个东西。
公务员笔试过后,因为之前不是填的在职,资格复审也不需要同意报考证明,接着面试,体检,之后政审的时候,直接就是回户籍所在地政审,这时候就说自己没有在任何单位上班,一直在找工作,待业,千万不要说在某单位搞临时工之类的,自己给自己找麻烦。因为你人事档案是存人才市场,没在原单位,根本无从查证,而且去政审的人也懒得去调查那么多,况且因为你是临时工,他们也不会在意的。等到公务员录用文件一下,直接交辞职报告走人,卡你也没用。
所以,处理考上公务员后原单位不放人的情况,主要就是看自己人事档案的存放地。因为公务员招考录用单位主要就是怕原单位不放档案,才会在招聘简章里写必须要原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只要你档案能顺利提走,他们是不会在意你是否取得同意报考,是否是过后补的同意证明。
二、辞职后没有原单位的执业证怎么办
可以去申请注销或者到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自办理相关手续之日起30日内报注册主管部门办理退职备案。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师个人或者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0日内报告注册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注册:(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二)受刑事处罚的;(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四)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并经培训后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五)连续两个考核周期未参加医师定期考核的;(六)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七)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执业的;(八)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医师执业证书》的;(九)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的;(十)本人主动申请的;(十一)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自办理相关手续之日起30日内报注册主管部门,办理备案:(一)调离、退休、退职;(二)被辞退、开除;(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上述备案满2年且未继续执业的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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