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异地身份证补办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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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圳办理异地身份证需要什么材料
深圳办理异地身份证需要的材料包括:
1、互联网预约受理号;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扉页(集体户口簿无需提供)和个人页的原件和复印件;
3、本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4、监护人证明材料(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等,申请人户口簿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不需提供。);
5、居民身份证原件(仅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需提供);
6、学籍登记表或在读证明(仅本市在校学生需提供)。根据公安局和省公安厅的要求,具有以下五种情形的异地居民证申请将不予受理,申请人仍需回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1、在广东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或据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届满时间超过三个月,无正当换领理由的;2、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与公安机关登记的人口信息不一致,或居民身份证图像信息准确性无法确定的;3、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难以确认身份的;4、申请人户籍被原籍公安机关锁定限制,或属在逃人员,或有不良信用记录(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薄、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人员,以及政府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记录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等)的;5、其他公安机关要求不予受理的。
《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二、异地换身份证需要什么材料
异地换身份证需要以下这些材料:(1)原《居民身份证》;(2)有效期内的《工作居住证》、《居住证》、《居住登记卡》任一证明原件;(3)无《居住证》,已在居住地登记居住信息的,带《居民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
三、异地补办身份证需要什么材料
异地补办身份证需要以下这些材料:1、户口本(原件);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及相片(原件由照相馆出具);3、居住证(原件、在校学生可不提供,但需提供就学证明);4、原居民身份证(原件丢失补领情况的,可不提供)。
四、身份证异地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1、已领取《浙江省居住证》的,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提交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并校验户口薄等合法证明。
2、已领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的,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的,除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外,还需提交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执照,同时提交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证明;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提交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执照,同时提交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并校验居民户口簿、护照、驾驶证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合法证件。
3、已领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没有工作单位的,可凭实际居住的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权属证明或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本人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证件;申请补领身份证的,除上述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外,还需校验居民户口簿、护照、驾驶证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合法证件。
4、学生可凭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材料的,办理换领或补领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学生须由监护人陪同办理,并提交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
《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深圳办理异地身份证需要的材料包括:
1、互联网预约受理号;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扉页(集体户口簿无需提供)和个人页的原件和复印件;
3、本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4、监护人证明材料(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等,申请人户口簿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不需提供。);
5、居民身份证原件(仅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需提供);
6、学籍登记表或在读证明(仅本市在校学生需提供)。根据公安局和省公安厅的要求,具有以下五种情形的异地居民证申请将不予受理,申请人仍需回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1、在广东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或据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届满时间超过三个月,无正当换领理由的;2、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与公安机关登记的人口信息不一致,或居民身份证图像信息准确性无法确定的;3、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难以确认身份的;4、申请人户籍被原籍公安机关锁定限制,或属在逃人员,或有不良信用记录(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薄、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人员,以及政府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记录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等)的;5、其他公安机关要求不予受理的。
《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二、异地换身份证需要什么材料
异地换身份证需要以下这些材料:(1)原《居民身份证》;(2)有效期内的《工作居住证》、《居住证》、《居住登记卡》任一证明原件;(3)无《居住证》,已在居住地登记居住信息的,带《居民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
三、异地补办身份证需要什么材料
异地补办身份证需要以下这些材料:1、户口本(原件);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及相片(原件由照相馆出具);3、居住证(原件、在校学生可不提供,但需提供就学证明);4、原居民身份证(原件丢失补领情况的,可不提供)。
四、身份证异地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1、已领取《浙江省居住证》的,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提交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并校验户口薄等合法证明。
2、已领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的,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的,除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外,还需提交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执照,同时提交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证明;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提交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执照,同时提交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并校验居民户口簿、护照、驾驶证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合法证件。
3、已领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没有工作单位的,可凭实际居住的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权属证明或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本人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证件;申请补领身份证的,除上述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外,还需校验居民户口簿、护照、驾驶证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合法证件。
4、学生可凭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材料的,办理换领或补领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学生须由监护人陪同办理,并提交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
《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