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家拆迁老婆有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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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按面积,那拆迁后的安置补偿属于婚前财产,和妻子没关系,妻子无权分割
一、婚前财产中的配偶有权继承吗
婚前财产中的配偶有权继承。具体如下:
1、丈夫婚前财产妻子享有继承权。遗产包括被继承人所有的合法个人财产;
2、无论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属于被继承人的合法个人财产的,继承人都可以依法继承。丈夫的婚前财产,虽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属于丈夫遗留的个人的合法财产,妻子当然具有继承权,并且妻子是丈夫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老婆欠债了了,我该一起还吗
妻子欠债丈夫是否要一起还,由实际情况来定。妻子如果是在结婚之前欠的债,并且也认定是个人债务的,那么婚后丈夫一般没有偿还义务。如果妻子是在结婚之后才欠债的,此时如果该债务用在了家庭共同生活,或者家庭共同投资经营上,那么就可以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在这种情形下,另一方要承担偿还义务,否则不能要求另一方来承担。
三、老公送给小三财物能要回吗
如果丈夫在未征得妻子同意的情况,恶意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损害了妻子的利益。此时,作为妻子可以主张要回丈夫用夫妻共同财产买来送给情人的礼物。
如果丈夫可以证明自己送给情人的礼物是出资于自己的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无关,那么妻子当然无权要求返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一、婚前财产中的配偶有权继承吗
婚前财产中的配偶有权继承。具体如下:
1、丈夫婚前财产妻子享有继承权。遗产包括被继承人所有的合法个人财产;
2、无论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属于被继承人的合法个人财产的,继承人都可以依法继承。丈夫的婚前财产,虽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属于丈夫遗留的个人的合法财产,妻子当然具有继承权,并且妻子是丈夫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老婆欠债了了,我该一起还吗
妻子欠债丈夫是否要一起还,由实际情况来定。妻子如果是在结婚之前欠的债,并且也认定是个人债务的,那么婚后丈夫一般没有偿还义务。如果妻子是在结婚之后才欠债的,此时如果该债务用在了家庭共同生活,或者家庭共同投资经营上,那么就可以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在这种情形下,另一方要承担偿还义务,否则不能要求另一方来承担。
三、老公送给小三财物能要回吗
如果丈夫在未征得妻子同意的情况,恶意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损害了妻子的利益。此时,作为妻子可以主张要回丈夫用夫妻共同财产买来送给情人的礼物。
如果丈夫可以证明自己送给情人的礼物是出资于自己的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无关,那么妻子当然无权要求返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