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电瓶车管理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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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对电动自行车企业做出新的重大调整,促进安全规范生产调整措施:电瓶车速度从20km/h增加到25km/h;车身质量从40KG提高到55KG;电动机功率从240KW提高到400KW,电瓶车必须必备脚踏功能并且还要防火、防水。这些措施从各方面提高电瓶车的安全性能,并且从速度上增加,提高用户的使用效率;车身重量的增加,提升电瓶车在行驶过程中的稳定性;功率的增加,将加大提高续航里程,减少用户充点频率;可以看到,这项举措的实施实在全方位的为消费者和交通安全着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第五十五条 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车自行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城市区道路上可以载一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第五十五条 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车自行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城市区道路上可以载一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