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案立案后证据不足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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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立案后证据不足会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枉法裁判罪立案标准
1、对明知是无罪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背法律的手段,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进行立案、侦查(含采取强制措施)、起诉、审判的;
2、对明知是有罪的人,即对明知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背法律的手段,故意包庇使其不受立案、侦查(含采取强制措施)、起诉、审判的;
3、在立案后,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应该采取强制措施而不采取强制措施,或者虽然采取强制措施,但无正当理由中断侦查或者超过法定期限不采取任何措施,实际放任不管,以及违法撤销、变更强制措施,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脱离司法机关侦控的;
4、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判决、裁定,即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或者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的;
5、其他枉法追诉、不追诉、枉法裁判行为。
二、被羁押一定会被判刑么
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被羁押后不一定是会判刑的,看具体情况来判定:
其一、法院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会对犯罪嫌疑人依法判处相应的刑罚。
其二、在被羁押期间,侦查机关发现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应当立即将其释放。
即使案件到了法院审判阶段,如果经法院审理认为证据不足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刑事案件一直不结案怎么办
无论是民事、行政还是刑事诉讼,都有法定的办案期限,超过期限的可以投诉。公安机关对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在犯罪嫌疑人没有被拘留或没被批准逮捕之前,法律没有规定相应的期限。如果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最长时限为37天;如果被批准逮捕,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2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十年以上刑罚的嫌疑人,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在公安阶段的时间一般是二个半月到三个月左右,最长是八个月。审查起诉阶段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检察院审查后认可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的期限。即: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会达到五个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一、枉法裁判罪立案标准
1、对明知是无罪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背法律的手段,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进行立案、侦查(含采取强制措施)、起诉、审判的;
2、对明知是有罪的人,即对明知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背法律的手段,故意包庇使其不受立案、侦查(含采取强制措施)、起诉、审判的;
3、在立案后,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应该采取强制措施而不采取强制措施,或者虽然采取强制措施,但无正当理由中断侦查或者超过法定期限不采取任何措施,实际放任不管,以及违法撤销、变更强制措施,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脱离司法机关侦控的;
4、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判决、裁定,即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或者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的;
5、其他枉法追诉、不追诉、枉法裁判行为。
二、被羁押一定会被判刑么
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被羁押后不一定是会判刑的,看具体情况来判定:
其一、法院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会对犯罪嫌疑人依法判处相应的刑罚。
其二、在被羁押期间,侦查机关发现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应当立即将其释放。
即使案件到了法院审判阶段,如果经法院审理认为证据不足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刑事案件一直不结案怎么办
无论是民事、行政还是刑事诉讼,都有法定的办案期限,超过期限的可以投诉。公安机关对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在犯罪嫌疑人没有被拘留或没被批准逮捕之前,法律没有规定相应的期限。如果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最长时限为37天;如果被批准逮捕,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2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十年以上刑罚的嫌疑人,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在公安阶段的时间一般是二个半月到三个月左右,最长是八个月。审查起诉阶段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检察院审查后认可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的期限。即: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会达到五个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