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开庭法官会问什么

王焕坤
2022-12-06 · 公司事务,经济纠纷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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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想离婚,起诉到法院,法院经过诉前调解,就会安排正式开庭的时间,这个时候我们需要了解一下开庭的程序和经过,做一个心理准备。在开庭之前,法官都会强调一下开庭纪律,不允许随便发言,不能录音录像等。
1、法官首先会询问原告、被告双方的姓名,出生年月,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和代理人信息;
2、核对身份信息以后,法官会要求原告当庭称述一下诉讼请求;
3、之后,会要求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发布意见,例如是否同意离婚,理由是什么。
4、回答完上述问题以后,法院会进行询问,一般是询问原告方,把夫妻双方从认识到恋爱,登记结婚的时间点大致问一下,然后会询问离婚的原因是什么;然后还会询问被告的意见,对于原告事实是否属实,如果不属实,那么情况是什么样的。
5、之后,法官会要求原告方先进行举证,然后也会让被告对证据发表质证意见,是否认可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然后被告开始举证,原告对被告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
6、对事实问题,法院提问,同时原告和被告可以互相发问。
7、事实调查完毕以后,法官归纳争议焦点,原告、被告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发布辩论意见。
8、最后称述。闭庭,笔录签字,庭审结束。
9、回去等候法院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四)宣读鉴定意见;(五)宣读勘验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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