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采取的财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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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盐铁官营
从战国到汉初,盐铁私人经营不少人因此而发了大财。甚至富比王侯。汉武帝采纳大商人孔仅和东郭咸阳的建议,决定由国家垄断盐铁的生产和贩卖,私人不得经营,否则处以重刑。并在各郡县设置盐官和铁官,有效的保证了沿铁官营政策的执行。盐铁官营实施的结果,为汉王朝带来了巨大的财政收入,对解决当时严重的财政经济困难起了积极的作用。
2、改革币制
汉初以来,币制混乱,私人、郡国均可铸造货币,其结果是一方面铸出来的货币越来越多,货币质量低劣,规格不一;另一方面,有的贵族官僚、富商大贾通过铸造货币而富比天子,对中央构成威胁。公元前113年,武帝下令严禁私人及郡国铸钱,把铸币大权完全收归中央,国家成立专门的铸币机构,负责铸造五诛钱,作为唯一流通的货币,以前私铸的钱币运往京师销毁。这样,币值混乱的局面得到控制,朝廷又获得了铸币之利。自汉武帝中叶起至隋代的几百年间,五诛钱基本上成为历代王朝统一使用的标准货币。
3、 “算 ”和“告 ”
所谓“算 ”,是指政府向商人征收财产税,公元前119年,汉武帝颁布算 令规定商人财产每二千钱,抽税一算,手工业主凡四千钱抽税一算,商人的车每辆征税二算,对财产申报不实的,罚戍边一年并没收财产由于商贾大多对财产申报不实,汉武帝又下达告 令明确规定,告商人隐匿财产而属实的人,可得商人全部财产的一半。重赏之下,人们竞相告 。这样一来使全国大多数商人破产,从而达到了增加财政收入和整顿财政的目的。
4、“均输”“平准”
公元前110年汉武帝采纳桑弘的建议,所谓“均输”,就是在各郡国设立均输官,将各郡国输往中央的贡品,除部分供应京师需要外,其余拿去销售,卖得的钱交给中央政府。这样既减少了运输的不便,又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平准”即在都城长安设立平准官,统管各地均输官运到京师的货物,除供朝廷需要外,根据长安物价涨落的行情,“贵则卖之,贱则买之”,达到平稳物价,增加朝廷收入的双重效果。
5、重视水利,治理黄河
汉武帝十分重视发展农业经济。他起用徐伯等水利工程家,修建了漕渠、龙首渠、六辅渠、白渠等有名的灌溉管道,使关中地区大量农田得到了灌溉。他还亲自指挥了黄河决口的堵决工程,公元前109年汉武帝征发数万民工前往开展大规模艰巨的堵决工程。在汉武帝的指挥下,终于成功的堵住了决口,成功的制服了咆哮奔腾地黄河水。经过这次治理黄河在此后80年间没有发生过大的水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