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合淮路未来规划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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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未来规划以岗集镇为依托,形成助推合肥北城发展的战略平台、带动合肥及长丰县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要求紧紧围绕合肥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的定位,依托合肥市配套优势资源,以合淮路两侧区域大拆迁为契机,把岗集镇打造成产城融合的现代化特色小镇。结合国内外先进地区城市设计案例及区域成功建设经验,进一步优化合淮路两侧用地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提升城市品质、彰显岗集镇特色,构建布局合理、功能综合、运行高效、生态环保并具有高品质城市空间环境的特色小城镇形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未来规划以岗集镇为依托,形成助推合肥北城发展的战略平台、带动合肥及长丰县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要求紧紧围绕合肥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的定位,依托合肥市配套优势资源,以合淮路两侧区域大拆迁为契机,把岗集镇打造成产城融合的现代化特色小镇。结合国内外先进地区城市设计案例及区域成功建设经验,进一步优化合淮路两侧用地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提升城市品质、彰显岗集镇特色,构建布局合理、功能综合、运行高效、生态环保并具有高品质城市空间环境的特色小城镇形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