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录用乙肝携带者是否合法?
展开全部
法律分析:
不合法。公民有平等就业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侵犯公民的平等就业权,拒绝录用乙肝携带者是违法的,是不符合我国对于职位录用的公平公证的基本要求的。《就业促进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不合法。公民有平等就业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侵犯公民的平等就业权,拒绝录用乙肝携带者是违法的,是不符合我国对于职位录用的公平公证的基本要求的。《就业促进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