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劳动仲裁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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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8-05
您好,很高兴为您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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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松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电话:57716528 地址:乐都西路867-871号2号楼2楼
希望可以帮到您哦
你好,我想问下,试用期辞职提前三天,工资是打7到八折吗
不是的哦 是按照您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工资的哦
我上班十五天,提前三天辞职了,今天早上去店里,下午不在,老板说我下午不在算旷工要扣我三天工资,然后剩下天数工资要打折7到八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法有这种规定嘛
劳动法保护您的合法利益哦,现在为您检索有关条文
您好,您看一下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