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医院住院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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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各级医疗机构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
1.实行乡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及镇卫生院在村级外设门诊报销药费的20%。(费用总额按辖村人口人均12元计算);
2.本镇卫生院门诊医药费报销35%;
3.本镇卫生院住院医药费报销50%;
4.区级定点医院住院医药费报销30%;
5.省、市级医院住院医药费报销15%;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3-20
济南市人民医院住院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济南各级医疗机构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1.实行乡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及镇卫生院在村级外设门诊报销药费的20%。(费用总额按辖村人口人均12元计算);2.本镇卫生院门诊医药费报销35%;3.本镇卫生院住院医药费报销50%;4.区级定点医院住院医药费报销30%;5.省、市级医院住院医药费报销15%;
济南市人民医院报销百分之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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