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赔偿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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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的问题上农村户口还是城市户口没有任何的区别,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相关规定,民事赔偿得根据受害人经常居住地来确定赔偿基数,即便受害者是农村户口,但长期在城市工作的情况下,必须要按照城镇标准计算。
一、交通事故伤残需要哪些赔偿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根据上述规定,要计算残疾赔偿金需要确定赔偿等级和赔偿年限。解释中没有明确表明如何根据伤残等级来区分赔偿水平,但不同伤残等级的赔偿水平应该是不同的。其中居民人均收人按照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而有所不同,但都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其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注:伤残系数是指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是伤残的等级。
二、交通肇事罪致人死亡案件罚款怎么计算
交通肇事罪致人死亡没有罚款的相关规定,但是有关于交通肇事罪致人死亡的民事赔偿相关规定。民事赔偿的具体计算根据受理交通肇事案的人民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三、江苏省交通事故丧葬费最新标准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丧葬费按职工平均工资数额计算,没有城镇和农村身份的区别,不管受害人的职业、身份、工作、年龄和收入等情况有何不同,也不管其生前是生活在城镇还是在农村,在涉及支付丧葬费标准这一问题时,不再有任何差异,都适用同一标准予以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一、交通事故伤残需要哪些赔偿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根据上述规定,要计算残疾赔偿金需要确定赔偿等级和赔偿年限。解释中没有明确表明如何根据伤残等级来区分赔偿水平,但不同伤残等级的赔偿水平应该是不同的。其中居民人均收人按照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而有所不同,但都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其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注:伤残系数是指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是伤残的等级。
二、交通肇事罪致人死亡案件罚款怎么计算
交通肇事罪致人死亡没有罚款的相关规定,但是有关于交通肇事罪致人死亡的民事赔偿相关规定。民事赔偿的具体计算根据受理交通肇事案的人民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三、江苏省交通事故丧葬费最新标准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丧葬费按职工平均工资数额计算,没有城镇和农村身份的区别,不管受害人的职业、身份、工作、年龄和收入等情况有何不同,也不管其生前是生活在城镇还是在农村,在涉及支付丧葬费标准这一问题时,不再有任何差异,都适用同一标准予以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