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商业房贷转公积金贷款怎么办?
提示借贷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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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商业房贷转公积金贷款怎么办?员工办理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是需要满足相应条件之后在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办理的。申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7个条件:1、 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2、 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3、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4、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5、 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6、 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7、 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条件申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内;2、 房屋价值的规定比例内(房屋价值按原购房总价与评估价中较低者确定);3、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余额内。期限条件1、 当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内;2、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的剩余年限内。3、“商转公”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4、 借款人申请“商转公”贷款的,应提供符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担保方式。注意事项1、 没有不良还款记录;2、 应征得原贷款银行的同意;3、 转公积金贷款涉及的房屋所有权证应已办出,并能办理抵押手续;4、 转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的借款本金,且不得超过房屋原购买价格、房屋评估价值低者的六成;5、 原借款余额超过转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部分,由新借款人(或借款人)自筹,并与转公积金贷款一并用于提前偿还原借款。这样说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