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上规定合同期内离职要扣一个月左右工资,这样的合同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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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上规定合同期内离职要扣一个月左右工资,这样的合同有效吗?合同除此条款外其他有效。我们要了解合同中存在无效条款并不影响有效条款的效力。
根据《劳动合同法》(1)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若其刻意扣除,则视为不按时支付工资处理,可能受到如下之处罚。(2)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以上就是律师为您整理的相关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劳动合同法》(1)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若其刻意扣除,则视为不按时支付工资处理,可能受到如下之处罚。(2)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以上就是律师为您整理的相关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