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一年应至少召开几次??
展开全部
按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一年应至少召开几次??《公司法》对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没有强制性规定,因为有限公司人合性强,召开股东大会事宜应该由股东自行决定。《公司法》对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规定每年召开一次年度大会,存在法定情形,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股份公司每年应该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