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贷款可以转让吗
提示借贷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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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请提前还款偿还完剩余贷款后,再出售如果房主有足够的资金,可咨询贷款银行,申请提前还款。等到贷款偿还完毕之后,就可以办理出售以及房屋更名手续。由于在房屋按揭还款期间,房屋产权证上存在“房产抵押”字样,所以房主需要等到还清银行贷款之后,携带银行提供的他项权利证、贷款还清证明等。
一、究竟什么是转按揭?
转按揭就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要求延长贷款期限或将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据专业人士介绍:转按揭是指在,借款人出售作为抵押物的房屋,经贷款银行同意,由房屋的购买人继续偿还出售人未到期的贷款。简单说就是仍处在按揭中的房屋进行再次买卖,该房屋的买方仍继续偿还卖方的按揭房款。二手房市场存在同行转按揭和跨行转按揭两种情况。由于买方的资信、贷款意愿、月供能力、购房资金安排不尽相同,在转按揭的同时,买方可以根据自身需求申请不同的贷款期限、贷款金额和还款方式。在实际操作中,转按揭都采用为卖方提前还贷的方式,因此买方的贷款可以和卖方的未还清贷款不一致。
转按揭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借款人,在贷款清偿之前需要将房产转让给他人,而向银行申请将房产过户给受让人,并由房产受让人继续偿还贷款或重新申请按揭贷款。
二、按揭买的二手房可以卖吗
按揭房能不能卖取决于按揭买房的人是否已经取得了产权,目前我国法律政策明确规定房屋必须在取得产权证后能才进行交易。如果购房者的按揭房还没有取得房产证,是不能正常上市交易的。
按揭房买卖涉及转按揭的问题,所谓“转按揭”就是个人住房转按贷款,个人住房转按贷款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要求延长贷款期限或将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在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期内,借款人出售作为抵押物的房屋,经贷款银行同意,由房屋的购买人继续偿还出售人未到期的贷款。简单说就是仍处在按揭中的房屋进行再次买卖,该房屋的买方仍继续偿还卖方的按揭房款。
首先按揭购房的人需要在开发商的同意下才能做转按揭,还需要由开发商出面与银行协调办理相关手续。买卖双方必须到贷款银行进行询问,确定贷款银行是否同意办理转按揭。
其次,对符合交易条件的买卖双方按贷款银行的要求办理转按揭手续。目前我国银行不存在转按揭手续,而是采用原房主提前还贷,解除抵押拿回房产证后,新购房者再办理贷款的方式进行。目前二手房按揭贷款不针对个人,需要委托中介办理按揭。
三、提前还款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提前预约
在借款期内、贷款发放满一年以后,经银行同意,可书面申请提前归还部分或全部贷款。一般银行办理此项业务需要2-7个工作日时间。各家银行对于提前还贷的规定彼此各不相同,贷款人在决定提前还贷前务必弄清贷款银行的操作流程。
2、贷款文件要准备好
借款人如果要提前还贷的话,一般要在电话或书面申请后,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借款合同到银行办理审批手续。如果是结清全部尾款的借款人,在银行计算出剩余贷款额后,便于借款人存入足够的钱来提前还贷。
如果是转按揭业务的客户和业主,最好还要找专业的担保机构来做委托公证,以免出现业主提前还款后客户不买或是客户用首付帮业主还清尾款后业主涨价的风险。
3、降息后利率的计算方式
新的利息标准将在新的一年开始时计算,所以,即使要提前还贷,贷款人也要把握好时机,尽可能在新利息生效前一年的年末提前还贷。在提前还清全部贷款后,贷款人要记住到保险公司等部门退保。
4、退保
贷款人提前结清全部尾款后,银行会出具结清证明,借款人携带银行开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原件、原保单的正副本和发票,打电话给相关保险公司,预约退保即可。借款人在办理贷款时,银行都会办理抵押登记。
借款人如果结清贷款的话,一定不要忘记去解抵押这个环节。借款人要携带房产证,结清证明和抵押在银行的他项权利证去各区建委办理解抵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三十七条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限。对试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
第六百三十八条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
第六百三十九条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对标的物使用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出卖人无权请求买受人支付。
第六百四十条标的物在试用期内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第六百四十一条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出卖人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一、究竟什么是转按揭?
转按揭就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要求延长贷款期限或将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据专业人士介绍:转按揭是指在,借款人出售作为抵押物的房屋,经贷款银行同意,由房屋的购买人继续偿还出售人未到期的贷款。简单说就是仍处在按揭中的房屋进行再次买卖,该房屋的买方仍继续偿还卖方的按揭房款。二手房市场存在同行转按揭和跨行转按揭两种情况。由于买方的资信、贷款意愿、月供能力、购房资金安排不尽相同,在转按揭的同时,买方可以根据自身需求申请不同的贷款期限、贷款金额和还款方式。在实际操作中,转按揭都采用为卖方提前还贷的方式,因此买方的贷款可以和卖方的未还清贷款不一致。
转按揭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借款人,在贷款清偿之前需要将房产转让给他人,而向银行申请将房产过户给受让人,并由房产受让人继续偿还贷款或重新申请按揭贷款。
二、按揭买的二手房可以卖吗
按揭房能不能卖取决于按揭买房的人是否已经取得了产权,目前我国法律政策明确规定房屋必须在取得产权证后能才进行交易。如果购房者的按揭房还没有取得房产证,是不能正常上市交易的。
按揭房买卖涉及转按揭的问题,所谓“转按揭”就是个人住房转按贷款,个人住房转按贷款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要求延长贷款期限或将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在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期内,借款人出售作为抵押物的房屋,经贷款银行同意,由房屋的购买人继续偿还出售人未到期的贷款。简单说就是仍处在按揭中的房屋进行再次买卖,该房屋的买方仍继续偿还卖方的按揭房款。
首先按揭购房的人需要在开发商的同意下才能做转按揭,还需要由开发商出面与银行协调办理相关手续。买卖双方必须到贷款银行进行询问,确定贷款银行是否同意办理转按揭。
其次,对符合交易条件的买卖双方按贷款银行的要求办理转按揭手续。目前我国银行不存在转按揭手续,而是采用原房主提前还贷,解除抵押拿回房产证后,新购房者再办理贷款的方式进行。目前二手房按揭贷款不针对个人,需要委托中介办理按揭。
三、提前还款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提前预约
在借款期内、贷款发放满一年以后,经银行同意,可书面申请提前归还部分或全部贷款。一般银行办理此项业务需要2-7个工作日时间。各家银行对于提前还贷的规定彼此各不相同,贷款人在决定提前还贷前务必弄清贷款银行的操作流程。
2、贷款文件要准备好
借款人如果要提前还贷的话,一般要在电话或书面申请后,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借款合同到银行办理审批手续。如果是结清全部尾款的借款人,在银行计算出剩余贷款额后,便于借款人存入足够的钱来提前还贷。
如果是转按揭业务的客户和业主,最好还要找专业的担保机构来做委托公证,以免出现业主提前还款后客户不买或是客户用首付帮业主还清尾款后业主涨价的风险。
3、降息后利率的计算方式
新的利息标准将在新的一年开始时计算,所以,即使要提前还贷,贷款人也要把握好时机,尽可能在新利息生效前一年的年末提前还贷。在提前还清全部贷款后,贷款人要记住到保险公司等部门退保。
4、退保
贷款人提前结清全部尾款后,银行会出具结清证明,借款人携带银行开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原件、原保单的正副本和发票,打电话给相关保险公司,预约退保即可。借款人在办理贷款时,银行都会办理抵押登记。
借款人如果结清贷款的话,一定不要忘记去解抵押这个环节。借款人要携带房产证,结清证明和抵押在银行的他项权利证去各区建委办理解抵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三十七条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限。对试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
第六百三十八条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
第六百三十九条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对标的物使用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出卖人无权请求买受人支付。
第六百四十条标的物在试用期内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第六百四十一条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出卖人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